河南焦作市直學校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焦作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市政府同意,面向部分高校2020屆優秀畢業生引進招聘25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引進招聘普通高中和初中教師共計25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引進招聘范圍和對象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遼寧師范大學和河南師范大學等11所學校(以下簡稱“11所高校”)符合報考條件的2020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優秀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4.年齡要求:截止2020年1月1日,本科學歷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至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學歷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含獨立院校和聯合辦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所學專業須與本科專業一致或相近,且本科畢業院校均為招聘范圍內的11所高校),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遲,以國家公布的實際畢業時間為準)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6.專業要求: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一致。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4.近5年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曾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開除、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7.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的。
四、引進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本次引進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的監督指導下,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進行,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本次引進招聘公告分別在焦作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jzedu.cn)和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hajz.hrss.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請于6月30日前將報名資料發送至:rsjyk@126.com,郵件名為:報考崗位+姓名+畢業院校,資格審查通過后,通過郵件回復資格審查結果。
(2)現場報名:市教育局將適時到河南大學、河南師范大學等部分高校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請關注本校就業服務網。
2.報名時需提供:有效身份證、獲獎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研究生學歷的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一式一份)、《2020年焦作市直學校引進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各一式一份。選擇網上報名的將上述材料制作成PDF文件發送到指定郵箱,不用寄送紙質材料。
(三)面試
根據報名人數,按學科學段分組面試。
面試分為試講和答辯兩個環節,滿分均為100分。試講內容為應聘學科基礎知識;答辯內容為教育教學相關專業知識。
面試成績=試講成績×50%+答辯成績×50%。
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答辯成績高的優先聘用,如答辯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加試成績不影響其他人員原有排名。
面試時間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采取實地考察或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結果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引進招聘環節。
(五)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人社部門審核后,在焦作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和入編等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的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并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規定,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關事項
(一)報考者未按照要求參加各引進招聘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
(二)本次引進招聘不收取報考者任何費用。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由焦作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1—2992831
監督電話:0391—2992018 2118978
附件: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焦作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