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海南州事業單位招聘105人公告
2020年青海海南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05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9時-6月28日18時,筆試時間擬定于2020年7月25日,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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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青政辦函〔2020〕80號)、《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 2020年海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5名(其中:定向三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9名,定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畢業生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招聘的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圍包括本州戶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在本州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面向本縣招聘范圍包括本縣戶籍、本縣生源、在本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在本縣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崗位中,定向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的崗位限在海南州服務人員或具有海南州戶籍的服務人員報考。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詳見《2020年海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崗位分“考核聘用”崗位和“考試聘用”崗位。除《招聘計劃表》筆試科目欄標注為 “考核聘用”的崗位外,其它崗位均屬于“考試聘用”崗位。
“考試聘用”崗位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考核聘用”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考核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9時-6月28日18時(25日端午節審核人員正常休息),繳費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9時-7月1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繳費人數(“考核聘用”崗位按報名審核通過人數計算)達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崗位招聘計劃,相關情況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若取消招聘崗位的,允許考生進行報考崗位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的,退還報名費;若保留招聘計劃的,正常進行考試或考核。招聘崗位取消后的調劑時間為2020年7月2日9時至18時。請考生隨時關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取消(或核減)、調整的招聘崗位信息。
臨聘(或同工同酬)醫務人員的身份認定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嚴格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采取在各地衛生部門和事業單位內部核查方式進行認定。認定為臨聘人員的,將進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異議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到單位查證核實,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州縣人社局、州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并負責向考生做好招聘崗位專業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
四、筆試加分條件和審核登記
(一)加分條件:一是對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其中,對報考州級事業單位崗位的加3分,對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崗位的加5分。二是對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其中,報考州級事業單位的,滿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3分。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執行;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漢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0年6月22日。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二)加分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弄虛作假者,取消招聘資格,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務請提供本人和父母戶口簿、父母工作或退休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于7月6日至7月8日到海南州人事考試中心(城北新區海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進行加分條件現場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在7月 6日9時至7月8日18時將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等相關材料電子版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或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
五、筆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報考“考核聘用”崗位的考生不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只參加由報考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的招聘考核,考生在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后,請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相關信息并按其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民族語言(文字)能力測試和考核測評。
(二)報考“考試聘用”崗位的考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
1、筆試時間擬定于2020年7月25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分五類: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少數民族語言類,滿分150分)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考試聘用”崗位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
3、筆試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4、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或《綜合基礎知識》科目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大于1︰1的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績為標準來設定。
5、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6. 報考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少數民族語言類)》崗位的,筆試時必須用少數民族語言答題;報考其它科目崗位的(包括資格條件中有“懂藏漢兩種語言、懂藏漢兩種語言文字”等要求的崗位),筆試時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7、資格條件中有“懂藏漢兩種語言、懂藏漢兩種語言文字”等要求的崗位,面試前專門進行民族語言(文字)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測試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六、現場資格審查
(一)現場資格審查由州人社局、州衛健委和州文旅局負責。
(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含“考核聘用”崗位報名審核通過考生),需向海南州人社局、州衛健委、州文旅局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畢業證書、含二維碼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當年開具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以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考生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七、面試
1、例行招聘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醫護崗位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2、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將在面試方案或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
3、面試時間和具體要求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
八、體檢、政審(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各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考察(政審)資格,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考察(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根據有關規定,在組織考察(政審)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相應處理。
九、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 無異議者,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對未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崗位、護士執業資格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約定1年試用期,未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教師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回避制度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一、其它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因失信行為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或作為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重要參考的);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需報考的,在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當年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的形式上傳,未能上傳的審查將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可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由所在學校(學院)開具的學歷、專業證明。
對國家統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根據規定,對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以按照部分教師資格或職業資格(包括中小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的有關規定報考。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但已經(或曾經)考錄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五)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六)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一是按戶籍條件報考的考生,落戶時間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0年6月22日。四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資格以扶貧部門數據核查結果為準。
(七)學歷認定。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現場資格審核時,所有考生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若其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提前聯系畢業院校解決或在“學信網”申請學歷認證報告。結業生和肄業生不能視為合格學歷。
(八)專業認定。《公告》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招聘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全科醫學專業可報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學專業的崗位,高級護理、涉外護理等護理專業可報考護理學專業的崗位。
(九)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臨聘人員”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暫停招聘醫務工作人員的通知》前全省各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其中省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崗的臨時聘用人員限定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監管工作的意見》前已經聘用的非在編人員;以及上述文件下發后,由省人社廳或各市州政府審核同意后招聘的醫院臨聘人員。醫改期間實行“同工同酬的人員”是指全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期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列入改革范圍的公立醫院通過競聘上崗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編人員。以上“臨聘人員”和“同工同酬人員”報名前須一直在崗(中間無間斷)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
(十)執業資格證的報考條件。報考醫師崗位未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及報考護士崗位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考生,須具備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條件按照《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令第74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十一)放棄崗位和崗位遞補的處理。事業單位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中出現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體檢及以后各環節中,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十二)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通知信息將通過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考生要隨時登錄網站關注相關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招聘規定環節的事項,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其他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調整的,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及時予以關注。
(二)考生應當自覺服從海南州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出具個人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入場。請考生隨時關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發布的相關信息,如遇到疫情風險等級變化的,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考試。
不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單位招聘政策規定執行。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以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最后發布的為準。
溫馨提示:報名繳費期間,每天公布最新報名統計情況。在報名后幾天,很有可能會出現報名人數驟增,導致網絡擁堵造成無法報名,待審人數較多無法及時審核,以及審核不通過而無法改報其他崗位及繳費等情況發生,因此,請考生盡量提前報名及完成繳費,以免影響您的正常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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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事考試中心 0974-8513856
海南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0974-851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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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4-8510098(州電視臺)
共和縣人社局 0974-8512463
貴南縣人社局 0974-8501550
同德縣人社局 0974-8592562
興海縣人社局 0974-8581245
招聘監督電話:
州委組織部 12380 (干部一科)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4-8512774(事業單位管理科)
中共海南州委組織部 海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