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海東市事業單位招聘310人公告
來源: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2020-06-21 09:14:10
2020年青海海東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310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9時-6月28日18時,筆試時間為2020年7月25日,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復習課程推薦: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6月18日至6月22日)
2020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青政辦函〔2020〕80號)、《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2020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10名(其中: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29名、定向退役士兵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程序
(一)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市直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全省范圍招聘,各縣(區)直事業單位面向海東市范圍招聘(個別專業性強生源不足的面向全國、全省范圍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全部面向本縣(區)范圍招聘。定向崗位面向海東市范圍招聘。
面向全省、本市、本縣區戶籍生源招聘的,包括在本地區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生以及應由本地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地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招聘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聘用”和“考核聘用”兩種方式。除招聘計劃表備注欄中標注為 “考核聘用”的崗位外,其它崗位均屬于“考試聘用”崗位。
“考試聘用”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考核聘用”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制定的招聘實施方案執行。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發布。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務請隨時關注相關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參加考核。
招聘計劃表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haidong.gov.cn)同時發布。
二、招聘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公開招聘報考所需的專業和人數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面向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僅限在我市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生定向招聘。
定向退役士兵崗位,僅限本市戶籍、本市生源、應由本市安置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
退役士兵、各類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上述定向崗位。
報考樂都區、平安區、民和縣、互助縣四個縣鄉鎮崗位的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學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學歷但專業不符合的考生,若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學歷且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專業完全一致的,也可報考此類崗位,在提交信息時以圖片形式上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畢業證和國民教育系列本科畢業證。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9時-6月28日18時(25日端午節審核人員正常休息),繳費時間為2020年6月22日9時-7月1日24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開考比例
參加統一考試的所有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報名審核通過繳費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報名繳費人數確定該崗位招聘人數,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改報其他崗位,不愿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退還報名費。招聘崗位取消后的調劑時間為2020年7月2日9時至18時。
(三)參加報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定向退役士兵招聘的),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在 7月 6日9時-7月8日18時將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等相關材料電子版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
四、筆試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考試內容
筆試面試權重。參加統一考試的崗位,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自然科學專技類、社會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共兩門,分別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時必須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報考懂藏漢雙語崗位的考生,面試前專門測試藏語,測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測試時間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二)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考試聘用崗位中,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科目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大于1︰1的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績為標準來設定。
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四)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擬定于2020年 7月25日(星期六)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時間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五、加分條件和審核登記
(一)加分條件
1.報考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四個民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退役士兵不報考定向崗位的,經驗證后,筆試成績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二)加分審核登記
報考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四個民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不需要進行加分審核登記。退役士兵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將所需的本人身份證、退伍證、畢業證等相關證明電子版圖片形式上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未按規定渠道進行加分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經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
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六、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并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核由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的證件材料。1.考生應當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戶籍、準考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其中2020年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的可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畢業證書被暫扣或遺失的,面試前應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2.“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生由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服務期滿的提供服務證書;服務期未滿的由人社部門及考試機構到相關部門進行內部核查。3.以退役士兵條件報名的考生,還須提供退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的身份證、戶口證明、畢業證件及其它資格證件,以及少數民族加分審核。要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若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完成網上學歷認證,或聯系畢業院校予以解決。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無法驗證的由市縣(區)人社局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進行網上驗證。如發現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考生面試資格,并視情形給予相應處理。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七、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時間和具體要求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另行通知。
八、體檢、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并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安排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檢測項目、標準及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規定進行。初次體檢確認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組織到其他符合條件的醫院復查一次。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政審考察工作由市縣(區)人社局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重點考察考生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對曾有參與違法違紀行為的,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人員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年齡、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及時間以及本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等信息。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程序批復,再由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或調動手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有關政策和要求
(一)不得報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因失信行為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或作為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重要參考的);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需報考的,在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當年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的形式上傳,未能上傳的審查將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基層服務年限。新招聘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約定不低于5年的基層服務年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一旦發現此類情況,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受理工作調動手續時,不予認可其最低服務年限。
(四)專業劃分。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五)學歷和專業的認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招聘崗位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無法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現場資格審查時,對所有考生的學歷證書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對國家統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六)戶籍、年齡、身份等認定。一是按戶籍條件報考的考生,落戶時間應當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止到網上報名第一日(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在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是指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生。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崗位。四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資格以扶貧部門數據核查結果為準。
(七)總成績并列情況處理。統一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優先條件不能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低確定。
(八)遞補要求。在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
(九)其他要求。
(一)按照《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2020屆高校畢業生和2018、2019屆畢業至今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報考護士崗位時護士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再參加考試并取得執業資格。先上崗的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但已經(或曾經)考錄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調整或延遲的,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隨時予以關注。
(三)考生應當自覺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出具個人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入場。請考生隨時關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根據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發布的相關信息,如遇到疫情風險等級變化的,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考試。
不服從考試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請各有關單位和考生嚴格按照《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另行發布)做好相關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消息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
(二)考生務必將聯系方式填寫準確,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有特殊事項時及時通知。
(三)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72-8612947 0972-8613750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海東市就業服務局人事考試服務部 0972-8610756
中共海東市委組織部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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