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烏蘭察布商都縣蘇木鄉鎮衛生院招聘專技人員2人簡章
來源: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2020-06-21 10:27:31
商都縣2020年蘇木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為做好2020年全縣蘇木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按照自治區衛健委、自治區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旗縣蘇木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衛人發〔2020〕12號)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聘用2人。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詳見《商都縣2020年蘇木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名稱依據教育部1997、2012、2015、2020年頒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專科目錄設置。招聘專業審查以應聘人員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上標注的專業進行審查,不允許應聘人員以第二學位報考。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6.“縣招鄉用”專崗招聘:在商都縣鄉鎮衛生院已連續聘用5年以上、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且符合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準入條件的中專(含技工學校)畢業生,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直接進行考察和體檢。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烏蘭察布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讀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應屆畢業生);
5.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考生須提前打印并填寫《商都縣2020年蘇木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商都縣衛健委辦公室609室。
應聘人員須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報名,且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現場簽署誠信承諾書并提交《報名登記表》,并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照3張(一寸藍底,照片模糊者,審查不予通過)。應聘者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4.應聘人員在核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在報名登記表簽字確認。
5.應聘人員須對報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在報名表上“是否服從調劑”欄中填寫是否服從調劑。不填寫是否服從調劑者視為不服從調劑。
(二)資格審查
1.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和報名同步進行。
2.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三份);
(3)專科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三份),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單位應在應聘人員資格審查時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未通過的,現場告知未通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報考人員對《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學歷、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商都縣衛健委辦公室咨詢。咨詢電話:0474-6919749。
(三)報名人員直接進入考察
1.“ 縣招鄉用”專崗招聘:在商都縣鄉鎮衛生院已連續聘用5年以上、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且符合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準入條件的中專(含技工學校)畢業生,直接進行考察和體檢。
2.縣衛健委根據報名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并上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直接進入考察名單在商都縣政府網上公布。
四、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商都縣衛健委負責應聘人員的考察工作。對進入考察人員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通過審閱擬聘人員檔案材料和了解現實表現等方式,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體檢。體檢由商都縣衛健委組織,在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縣政府網上公布。應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和調劑
(一)公示和聘用
1.商都縣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員一經辦理聘用手續后,5年內不準調動工作或參加其它機關事業單位的考錄聘用。
3.聘用人員在發出聘用通知后不報到、不簽定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空缺的崗位不再調劑。
4.商都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人員的聘用工作由商都縣公開招聘鄉鎮醫療衛生機構技術人員領導小組按照《崗位需求表》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聘用工作結束后,商都縣衛健委須將聘用人員名單上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調劑
1.本次招聘對于不同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出現缺額時,可從參加考察并在報考志愿“服從調劑”的應聘人員中進行調劑。
2.需要調劑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參加調劑。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調劑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缺額不再調劑。
六、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兩年內不允許參加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商都縣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資格審查、考察等工作要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或考察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四)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商都縣政府網上發布,請予關注。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對需要通知的個人事項,將根據考生所留電話號碼通知考生,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本簡章由商都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4-6919749
監督電話:13191585268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商都縣鄉鎮衛生院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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