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淄博事業單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招聘763人公告
來源: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6-21 11:38:15
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四批)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決定開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四批),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現就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四批)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特招人員范圍
本次特招人員范圍分為3類:
1、“國內頂尖名校”,允許應聘的人員范圍為:國內頂尖名校畢業生(高校名單詳見附件2)。
2、“雙一流高校I類”,允許應聘的人員范圍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一流學科畢業生(高校及學科名單詳見附件3)。
3、“雙一流高校II類、全球TOP300高校”,允許應聘的人員范圍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畢業生(高校名單詳見附件4);全球TOP300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含ARWU、TheTimes、QS、Usnews四大機構2017年以來排名,其中ARWU排名見附件5)。
“雙一流”高校及學科名單、全球Top300高校排名如有變化以官方網站最新公布為準。
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詳見附件1。
(二)學位學歷要求
本次特招最低學位學歷要求為學士本科,具體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需要確定,詳見附件1。
(三)招聘高校畢業生有關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文件要求:“今明兩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其他要求”欄注明“面向高校畢業生”的,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應聘。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學位、學歷、專業、資格等具體要求。
4、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6、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應聘人員對招聘條件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有關說明
1、關于招聘專業
應聘崗位的學校范圍、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需有對應關系。
招聘專業的審核一般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暫按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進行審核;招聘崗位要求門類、一級學科(類)的,相應門類、一級學科(類)下所有專業畢業生均可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認定。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后,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2、關于時間計算
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20年6月2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0年6月21日。
四、招聘辦法
名校人才特招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過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并簽約。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名校人才特招主要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淄博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控制總量)內正式人員、已通過名校人才特招與淄博市各級事業單位簽約人員不得應聘,一經發現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zibo.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登錄入口”。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2日09:00-7月1日12:00。
審核時間:2020年6月22日09:00-7月1日16:00。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應聘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和有關證件、材料影印件(要求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75—300k),并在規定的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內提交。無法通過系統上傳影印件的,可聯系招聘單位通過電子郵箱等方式提交。應聘人員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面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有關要求和誠信承諾事項,提交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招聘崗位的要求。報名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認真查看網站報名入口處說明和報名系統登錄界面右上角常見問題解答。
網上報名系統的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須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個人簡介,須填寫高中及以后的學習、工作情況。家庭主要成員情況,須填寫直系血親、夫妻的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應聘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審核時間截止2小時前(即7月1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崗位報名信息。
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信息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網址詳見附件1)發布,請應聘人員注意及時查看網站信息,并保持聯絡暢通。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影印件:
(1)學歷、學位有關材料,具體包括:
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未注明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的,或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的,網上報名時還需向招聘單位說明具體專業、方向,待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原版成績單(原版成績單為外文的,還需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等材料。
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之一。
(2)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4)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證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雙方公章;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體檢時提交。
3、網上初審: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影印件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不通過并說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材料。對通過網上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和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并驗看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交材料的原件。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并提前3天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通知。應聘人員本人持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報名截止后登陸系統打印)和有關材料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初試
對于報名人數高于計劃數1:3比例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增加初試環節。初試方式、時間和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并提前3天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通知。
初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初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初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初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初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范圍。初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四)面試與簽約
1、面試:
面試時間為2020年7月15日之前。招聘崗位要求“國內頂尖名校”或“雙一流高校I類”的,一般采取網上面試的方式;招聘崗位要求“雙一流高校II類、全球TOP300高校”的,一般采取現場面試的方式。具體面試方式、時間和有關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并提前3天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通知。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建考評組,對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
面試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和排名當場公布,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排名順序。
2、簽約: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面試成績和考察人選名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與公示
考察、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和要求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布,其中應屆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后進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1、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評價。必要時可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單位),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單位工作業績)及綜合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結合檔案和有關資料再次核實考察人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
考察組需對考察人選做出全面、詳實、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2、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察人選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六)聘用
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聘用人員花名冊報同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招聘單位憑此通知書辦理各項手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聘用八級及以下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受單位常設崗位數量限制。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附件1“管理辦法”欄填寫“總量控制”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各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成立招聘工作機構,專門負責招聘有關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招聘單位電話:詳見附件1
政策咨詢電話:淄博市人社局事業科 0533-2791826
監督電話: 淄博市人社局機關紀委 0533-286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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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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