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州委黨校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校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黨校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做好2020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號)等有關規定,我校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3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教師3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專項公開招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或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4、2020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學生;
5、現役軍人;
6、州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公開招聘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州相關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及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應聘到該單位后與其有回避關系人員將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與該單位領導人員有回避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崗位;應聘到該單位后與其有回避關系人員將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不得應聘。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涉及應聘人員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一律實行回避。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條件
(1)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學歷學位: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國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報名所需學歷須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相關證明。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專業:哲學類、政治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歷史學類、法學類、經濟學類、財政學類、金融學類、管理類、民族學類、社會學類、教育學類、農業經濟管理類、旅游管理類。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28日至7月28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將相關資料發至指定郵箱(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資料,傳電子版到指定郵箱:
(1)《中共恩施州委黨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聘用合同、獎勵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
(3)個人學習、工作情況簡歷1份(附發表文章、課題結項證書等復印件)。
4、資格審查:我校黨建與人事工作處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本人。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職位報考條件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二)組織考試
1、報名人數少于3人(含3人)時,根據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號文件中關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對引進高層次人才可采取考核等方式招聘的規定,我校將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招聘。
2、報名人數多于3人時,采取考試的形式進行招聘。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形式:采取筆試和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測試。其中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試講總分為100分,試占總成績的5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
(3)防疫要求:考試期間,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我校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檢測體溫、佩戴口罩、酒精消毒等衛生防疫工作。應聘人員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參加考試。來自高中風險地區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到達恩施州內前7天的核酸檢測結果。不服從我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組織考核
我校將組成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態度、職業道德、思想作風、敬業態度、學習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存在影響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況。
1、報名人數少于3人(含3人)時,采取面談、查閱個人檔案、座談考核等方式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報名人數多于3人時,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通過查閱個人檔案、座談考核等方式進行考核。因考生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情況,可從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對象。
(四)組織體檢
報名人數少于3人(含3人)時,均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報名人數多于3人時,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情況,可從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考生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果合格的,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體檢費用由受檢考生承擔。學校或受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對結果有異議的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方承擔。
(五)確定擬聘人選
召開校委會聽取招聘工作情況匯報,確定擬聘人選。
(六)公示擬聘對象
擬聘用人選在招聘公告發布范圍內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選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如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由校委會根據招聘公告研究決定遞補人選。
(七)呈報備案
擬聘對象通過公示后,將擬聘人選情況報送州人社局審核備案。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我校以州人社局審核批復的聘用資格通知文件為依據,辦理入職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已與相關單位簽訂人事(勞動)關系的,在用人單位正式聘用前,應自行向原單位辭職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人事(勞動)關系。我校將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按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除國家、省政策有特別規定,招聘人員必須與我校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
聯系人:鄧華英
電 話:0718-8252300 13343553268
郵 箱:979147453@qq.com
附件1:中共恩施州委黨校2020年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doc
附件2:中共恩施州委黨校專項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恩施州委黨校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