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遼寧沈陽建筑大學招聘45人公告(第一批)
沈陽建筑大學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61號)等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先行報名及考試,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沈陽建筑大學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和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20年6月25日至7月1日(周六日不休息)。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可登陸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注冊、填報報名信息并上傳個人綜合材料,具體要求詳見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有關通知。對于未發送應聘者個人綜合材料電子版報名信息者,學校不予受理。
現場確認:網絡報名后應聘人員應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持本人簡歷、身份證、各學歷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本人學術成果證明材料等到沈陽建筑大學人力資源處現場確認,具體要求詳見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有關通知。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當考試考核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學校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應聘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務必提交所在高校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及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加蓋社保局公章)。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者考試和應聘資格。筆試成績公布后,學校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個考試科目,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注重職業素質與能力,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滿分為100分。筆試的要求、時間、地點和筆試成績將通過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筆試結束后,學校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后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機關工作人員、教學秘書、輔導員、專職組織員崗位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注重政治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選聘人員任職條件的要求;專任教師、實驗技術和財務人員崗位面試主要由試講說課、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面試重點為專業知識和崗位知識。面試相關事宜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筆試、面試成績按4:6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在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含7日),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和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我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規定招聘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4、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不進行遞補。
5、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6、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7、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公開招聘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學校將緊密結合上級疫情防控要求適時調整招聘工作進程,并在沈陽建筑大學人才招聘網站發布有關通知。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沈陽建筑大學所有。
報名咨詢電話:024-24694918
紀律監督電話:024-24692786
附件:沈陽建筑大學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信息表(第一批)
沈陽建筑大學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