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新任教師招聘24人公告
2020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師〔2020〕33號)文件精神,現就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新任教師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公開招聘新任教師24名(見附件1)。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考生可登錄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jszp.ahzsks.cn)、安徽省教育廳網站(http://jyt.ah.gov.cn)、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jiaotiju.ahsz.gov.cn/)查詢,也可通過教育部“24365校園招聘服務”(教師招聘專場)網站(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fairdetails.html?fairId=SUqQtEyjZz7PChehx5pfat)查詢。
在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 “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以上人員既可以報考“高校畢業生專項計劃”,也可報考非專項計劃,都可以享受“先上崗、再考證”的政策。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職業道德;
(三)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在資格復審時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或證書編號的人員;以及戶籍在安徽省內或持有安徽省有效居住證,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能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試用期內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師公開招聘中,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教師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1)。
年齡“25周歲以下”為“199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或教學)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或教學)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網上報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jszp.ahzsks.cn,以下簡稱‘教師考試網’)。
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29日8:00-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需錄入的信息。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教師考試網”進行報名,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基本情況、教育經歷等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3.有關要求
(1)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填寫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網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市教體局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報名后至7月 4日12:00可隨時登錄“教師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7月 4日12: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網上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報名確認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陸“教師考試網”通過銀行支付平臺繳納筆試費用, 進行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日期為7月 4 日23:00(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2.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專業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20年8月6至7日期間,由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 資格審查并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所報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進行一次改報,逾期不再受理。
(四)統一筆試
2020年度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統一筆試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實施。
筆試范圍以安徽省教育廳網站2020年6月18日發布《安徽省教育廳發布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日程安排和筆試大綱》為準。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筆試范圍以《安徽省2020年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0年8月8日全天。
上午 9:00—11:30《學科專業知識》
下午14:00—16:00《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點為準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錄“教師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每科滿分為12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占60%、《教育綜合知識》占40%合成筆試成績。
設定合成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或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8月2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教師考試網”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8月12-13日08:00-12:00,14:30-17:30攜帶相關證書到市教體局人事科(淮海南路市教體局辦公樓801室,聯系電話0557-3929826)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計劃”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宿州市教體局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合成成績增加2分。
(五)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該名單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工作由宿州市教體局、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合成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原則上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并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證明材料。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
資格復審人選、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將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提前公告。
關于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交材料。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在中國教育考試網查詢(網址:http://ntce.neea.edu.cn/)。
(六)專業測試及成績合成
1.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無生上課、說課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測試有關具體事項將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提前公告。
2.成績合成。報考人員的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1.2×60%+專業測試成績×40%。
最終合成的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工作由宿州市教體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負責統一組織實施。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擬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時須有當地政府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中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http://zxgk.court.gov.cn)。
對考察、體檢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八)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在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宿州市教體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等規定,宿城第一初級中學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于“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已經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的考生,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以上兩類人員在試用期內須取得報考崗位計劃表中明確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教體局、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負責解釋。
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有關政策及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及宿州市教育體育局網站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教育、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宿州市教體局: 0557-3929826;
宿州市人社局: 0557-3027046
宿城第一初級中學: 0557-3916709
監督舉報電話: 0557-3929768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宿州市教育體育局 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