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泰和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選調公告
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為縣政府辦公室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泰和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面向全縣考試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一)選調崗位:泰和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
(二)人數: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4名。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泰和縣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工作滿2年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除外)。
(二)報考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愛崗敬業,公道正派,服從組織分配,社會關系清楚,符合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2.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33周歲以下(1988年6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以上;
3.2006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須符合《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人發〔2006〕7號)》規定;
4.具備從事崗位工作所需的知識、經驗和能力,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工作服務年限未滿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0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考人員可登錄泰和縣政府網(http://www.jxth.gov.cn),下載《泰和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相關信息并在個人承諾欄上簽名,經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縣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縣人社局辦公室(縣行政中心1609室)現場報名。報考人員不需交納報名費、考試費。報名時,報考人員需同時上交如下材料:
(1)《泰和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報名人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各1份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泰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縣人社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以及選調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筆試開考比例應達到1:3以上比例,報名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相應調減選調職位計劃數。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泰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分別按6:4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
1.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二代身份證和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軍官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1)入闈面試人員名單見泰和縣政府網公告。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4)面試前,考生書面提出放棄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
1.體檢。根據考生合成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
2.考察。考察主要對選調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3.公示。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4.遞補。體檢、考察和公示階段,考生放棄選調或體檢、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的,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五)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工作崗位及待遇。選調人員參照泰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同等人員福利待遇,日常工作派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統一管理,具體承擔政務服務協調推進工作。
(二)本次選調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未盡事宜請致電咨詢:0796-8638685。
附件:泰和縣電子政務工作辦公室考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泰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泰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