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事業單位招聘8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公開招聘(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選調)崗位5個,計劃招聘(選調)共8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在編在崗工作人員2名(工勤崗人員除外)。(詳見附表1)
三、招聘(選調)條件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20年考錄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為準;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沒有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最低服務年限已滿(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
5.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選調)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株洲市工信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信息在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株洲市工信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查閱。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8日-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株洲市天元區黃河北路135號,403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
(1)自行下載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人員報名表》(附件2、附件3)如實填寫;公開選調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929075039@qq.com);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4)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兼職,均不算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
(5)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6)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方案和招聘(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名須單位同意并蓋章。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選調)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開考比例:崗位招聘(選調)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選調)計劃。
3.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等。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的,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4.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照招聘(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
5.成績合成:按照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方式折算綜合成績,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檢測項目。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調)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情況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工作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選調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同時,本次招聘(選調)的工作人員崗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調入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高于九級管理人員層次的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均不予保留。
五、咨詢與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整個招聘(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市紀委監委駐市工信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選調)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選調)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市工信局人事科:0731-28681020(政策咨詢)
株洲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工信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1094(紀律監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指導)
本次招聘(選調)政策由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計劃及崗位條件一覽表
附件2: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