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宣城市中心醫院引進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20人公告
來源:宣州區先鋒網
2020-07-01 11:15:53
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醫院公開引進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文件精神,現就2020年度宣州區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引進崗位和計劃
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醫院面向社會公開引進20名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詳見《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醫院公開引進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專業目錄依據:《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對于取得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專業適當放寬。
三、引進對象和條件
引進對象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應、歷屆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以及符合引進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醫院公開引進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4年7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引進:
(一)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引進程序和方法
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引進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再審)、公示、審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引進信息
本次引進公告及后續有關環節信息通過宣州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xuanzhou.gov.cn)招考專題——2020高層次人才引進欄、宣州先鋒網(www.xcxzxf.gov.cn)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形式,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7月9日8:00至2020年7月15日17:00(以接收郵件的顯示時間為準)。
3.報名辦法:規范填寫《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醫院公開引進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后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一起發送至區衛健委郵箱:2472831503@qq.com。
證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正反面;
(2)畢業證;
(3)學位證;
(4)本人為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持有用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人員為2020年全日制研究生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簽名的報考承諾書(附件4),及學校出具的畢業生推薦表或證明原件;
(6)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附件5),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如實填報信息并截圖提供。
4.資格審查: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衛健委、區教體局、區委編辦抽調工作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協同做好資格審查工作。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于7月16日在網上公布。相關人員可于7月17日17:00(以接收郵件的顯示時間為準)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
資格初審合格后,將在宣州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xuanzhou.gov.cn) 招考專題——2020高層次人才引進欄、宣州先鋒網(www.xcxzxf.gov.cn)上公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暨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具體專業測試時間和方式,請考生關注網站通知。
5.注意事項:
(1)報名表的填寫:報考者應填寫《2020年度宣城市中心醫院引進高層次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該表必須由報考者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崗位在報名時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報名工作結束后,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若不真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等。
2.專業測試時間、地點: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3.考官組成: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區外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4.當參加某一崗位專業測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引進崗位計劃數時,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5.其他要求:根據省、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人員管控文件和《關于做好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來(返)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宣區新冠防疫指辦〔2020〕83號)文件要求,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要進行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14天后,方可參加專業測試;低風險地區的考生,要進行體溫檢測和提供“安康碼”,體溫檢測正常且“安康碼”為綠碼,方可參加專業測試。(北京低風險地區考生需提供7日內有效的核酸檢測報告并提前接受14天健康管理);2020年,國(境)外歸來的考生除進行體溫檢測、提供“安康碼”綠碼外,還須提供7日內有效的核酸檢測報告,方可參加專業測試。其他要求按照宣州區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執行。
(四)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再審)
1.體檢與考察工作由區衛建委和宣城市中心醫院組織實施。
2.體檢和考察人數依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引進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專業測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3.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4.考察工作根據擬引進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引進資格。
5.因下列情形導致引進崗位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1)擬引進人員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2)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束前自愿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引進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進各環節的結果均在宣州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xuanzhou.gov.cn) 招考專題——2020高層次人才引進欄、宣州先鋒網(www.xcxzxf.gov.cn)公示3天。其中,確定的擬引進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7天。
(六)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引進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履行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引進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引進資格。
(七)簽訂聘用合同
經審批后,用人單位須在15日內與引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手續,確立人事關系。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最遲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進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引進單位負責人和引進工作人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引進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在引進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公告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三)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引進人才享受政策
(一)引進人才入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事業單位現行政策執行。
(二)協助解決引進人才配偶就業問題。引進人才子女義務教育階段需在宣州區就學的,按照優先照顧、就近擇優的原則予以安排。
(三)引進人才由區委組織部納入人才庫進行跟蹤管理,經考核表現優秀的,符合職稱評聘條件的優先評聘。
七、有關事宜
1.引進工作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區人社局、區衛健委共同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2.本《公告》由區人才辦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
0563-3029803(區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監督舉報電話:
0563-3023465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宣州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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