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佳木斯湯原縣事業單位選調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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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充實到我縣全額事業單位工作,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20年計劃面向全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公開選調30名工作人員到全額事業單位。具體選調計劃及條件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后”“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湯原縣政府網站、今日湯原和湯原人社微信公眾號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未參加原單位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合格人員;
(四)、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選調范圍
1、全縣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性,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女性,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
2、學歷為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
3、選調單位:詳見附件1《湯原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
4、選調后原身份不變。
六、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報名時請攜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本人身份證及畢業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藍色背景證件照3張。
(一)報名時間:
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報名地點:湯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0室
(三)、報名流程:考生自行填寫并下載《湯原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原單位、原單位主管部門蓋章→持報名表和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照片到報名處進行報考資料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收取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復印件或原件→繳納報名費用→報名成功。
(四)報名要求
本次選調考試報名時暫不選擇所報單位,待綜合成績排名結果公示、體檢合格之后,按照考試總成績高低選擇所報單位,成績高的優先選擇單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報名時繳納報名費45元。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六)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七、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面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試卷總分100分。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及應急應變能力,面試總分100分。
3、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
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數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并公告。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體檢、考察資格(以考生放棄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八、體檢和考察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完全一致的,則以綜合寫作分數高低為準,分數高的優先進入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當日向縣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選調單位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經縣人社局審核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
九、公示、調動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出擬調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湯原政府網和今日湯原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調配手續。
十、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報考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湯原縣人社局:0454-7387003
(二)、監督電話
紀檢監察組:0454-7387002
十二、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編辦負責解釋。
附件:《湯原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湯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