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聘40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07-02 13:47:50
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5.符合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推遲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面試前)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對國家統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或護士執業資格的招聘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但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可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考;對被聘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職業(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0年7月8日8:00至2020年7月22日17:00期間,下載《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如實準確填報后提交至指定郵箱(cqyygz_rsc@163.com)完成網上報名,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崗位和姓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崗位報名者視為無效。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符合條件者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按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暫定網上報名截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網頁(www.cqyygz.com)公告欄公布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具體時間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
(三)資格復審
初審合格人員須由本人參加資格復審,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可在體檢前或體檢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1. 時間:暫定于2020年9月上旬,具體時間以校園網通知為準。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資格。
2.地點: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大學城校區)。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者,取消考試資格。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
C類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2:1,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B類屬市人力社保局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的,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五、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包括專業科目筆試;面試項目包括專業技術能力考核、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項目詳見《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1)。
1.考試考核方式及流程
(1)A類崗位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心理測試、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均可進入專業技術能力考核。
(2)B類崗位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試講、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按試講分數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實際試講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按2:1比例進入心理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環節,若實際試講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2:1的,則全部進入心理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環節。
(3)C類崗位考試考核方式依次為閉卷筆試、試講、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高低按實際筆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5:1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若實際筆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5:1的,則全部進入試講;若最后一名試講人員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試講。經確認自動放棄試講者,取消試講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按筆試、試講的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崗位實際試講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按2:1比例進入心理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環節。
B類崗位和C類崗位若最后一名結構化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結構化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成績(B類崗位按試講成績,C類崗位按筆試、試講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凡面試比例低于2:1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面試人員無法遞減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當天其他崗位面試成績的最低分。
2.時間:閉卷筆試暫定在2020年9月上旬,具體時間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試講、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時間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
3.地點:閉卷筆試地點暫定為大學城校區學校教學樓,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試講、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地點暫定為大學城校區圖書館,具體地點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
4.考試考核內容
(1)專業技術能力考核以專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科研水平等情況,應聘人員須提供學術成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科研成果、專利發明等)。時間為10分鐘。
(2)閉卷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情況(具體考試內容見附件1),考試時間90分鐘。
(3)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水平等綜合情況(具體考試內容以學校官網通知為準),時間為8分鐘。
(4)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時間為10分鐘。
(5)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心理素質情況。
5.分值設置及總成績的計算
專業技術能力考核、閉卷筆試、試講、心理測試、結構化面試分值均為100分,其中心理測試結果不納入總成績,作為招聘參考。
(1)A類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術能力考核成績×100%
(2)B類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3)C類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6.成績公布
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試講、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筆試成績、試講成績、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均于考試考核相應環節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網站www.cqyygz.com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選)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選)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選)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選)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不再進行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可登錄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官網查詢,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選)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招(選)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選)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選)聘部分崗位需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詳見本公告附件1“備注”欄信息)。凡此類崗位聘用人員在未滿約定的最低服務期時,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選)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選)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公開招(選)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選)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選)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及主管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2.公開招聘工作部門及聯系人:人事處宮老師, 聯系電話:023-61969081、023-61736107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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