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嘉興平湖市事業單位招聘57人公告
2020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平湖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關于轉發〈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平委辦〔2008〕21號)規定,經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平湖市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0年平湖市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7名(含乍浦鎮2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以下簡稱《計劃及崗位要求表》),請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
其中,平湖人才信息網作為發布公告(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平臺。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三)具有平湖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戶口有其他要求的,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戶籍要求”中注明,考生按崗位要求報考,戶口以2020年7月1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按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名單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戶口不限;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口不限。
(四)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即198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0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0日期間出生)。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
(一)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
(二)招聘崗位所涉及的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取得時間、從事公安輔警工作時間、在村社“兩委”任職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0年7月10日。
(三)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且2020年7月10日未滿處分期限的。
4.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0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7月10日-7月15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7月14日16時前),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確認。時間:2020年7月16日9:00-7月20日12: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確認,考務費每人5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平湖市招聘公告計劃內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人員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為2020年8月8日。
筆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0:30 《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為全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平湖市傳媒中心播音主持崗位的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或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前,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入圍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專設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初定于8月下旬。面試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中注明面試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的,面試方式和內容由招聘單位確定)。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對報考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社保局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前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市屬醫院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年限。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7月25日前)申領嘉興“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二)以下情形考生經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平湖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0570)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核酸檢測陰性,可安排在單獨的考場參加考試。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其他要求。
1.下載打印準考證時,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筆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平做好準備。
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在2020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截止2020年7月1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二)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六)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八)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市人力社保局受市級機關部門(單位)委托,集中組織招聘工作。對事業單位信息、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級機關部門(招聘單位)聯系,市級機關部門(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5060569、85060570。
監督電話:0573-85621077。
附件: 2020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