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招聘92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92名,其中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計劃45名,其它計劃47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2),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教育局官網(http://jyj.czs.gov.cn/)。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所有其他條件(附件1、附件2)。
(1)年齡要求。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2)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專業要求。報考專業及專業類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附件6)、《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附件7)、《專業學位碩士代碼表》(附件8)。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由招聘單位集體審核研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提出書面意見,報市教育局研究認定。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名稱(全稱)填寫。
(4)“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2018、2019屆已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得選報《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列崗位。
(5)其他條件。崗位要求的從事工作經歷等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到2020年8月31日止,仍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到2020年8月31日止,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凡資格審查截止時(2020年7月19日17:30),無法按要求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的郴州市(含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
11.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在編教職工不得報考除郴州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研員崗位外的其它崗位;
12.2019年郴州市第一中學高校現場招聘第二批體檢合格人員、2019年郴州市第六中學高校現場招聘第二批體檢合格人員、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學北校區招聘引進優秀教師體檢合格人員;
1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4.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6日18:00。網上報名信息一經提交,將無法修改,請謹慎提交!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考人員先下載《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并準確錄入個人信息、打印后貼上照片,待資格審查時提供給招聘單位;
(2)掃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維碼(附件10)進入網上報名平臺,根據本人在《報名表》上錄入的內容在報名平臺填報、提交報名信息(所有信息須與《報名表》上填寫信息一致)、上傳近期1寸正面藍底彩色電子照片(照片為jpg格式,尺寸:2.5cm*3.5cm或413*295像素),完成網上報名。掃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維碼(附件11)可查詢報名信息。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及附件1、附件2、參考專業目錄等內容,在《報名表》和報名平臺上準確錄入本人報名信息,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填報。不得瞞報或謊報本人信息。誠實填寫本人簡歷(從讀大學時開始填寫,前后時間要連貫),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聯系電話如有變更,須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因提供錯誤聯系電話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正式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5年服務期限內不予批準報考其他單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資格審查地點。郴州市蘇仙南路3號,市教育局辦公樓。(具體地點在市教育局辦公樓1樓公布)
3.資格審查內容。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須提交的資料清單:
(1)在報名網站打印并由本人簽字確認的《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2張(同底);
(2)本人簽字確認的《承諾書》(附件4)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報考崗位要求的從業資格證、執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套)。
普通高校2020屆未取得畢業證的報考人員,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進行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補審;凡根據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有關規定,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報考人員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進行補審的時間為一年試用期結束前。證書補審的具體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確定;
(4)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20屆未取得畢業證的報考人員提供);
(5)凡公告發布之日為試用期已滿且最低服務年限已滿的郴州市(含縣市區)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郴州市教育部門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須提供所在學校及當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
(6)非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
4.改報崗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于7月20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報考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的人員可于7月21日上午9:00-12:00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不再辦理改報。7月22日將結合改報崗位情況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須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5.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字確認提交前應再次仔細核對個人報名信息、報考崗位信息等是否準確無誤,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截至資格審查時,無法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郴州市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資格審查不合格。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
(4)由招聘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及政策解釋。
(三)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市教育局辦公樓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科目均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占20%)與本崗位《專業知識》(占80%)(合成一套試卷),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 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考試須知》詳見《筆試準考證》。考場將按筆試科目實行隨機分配,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公布。2020年8月上旬在發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2.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導致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后提出書面意見,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同一崗位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后出現招聘計劃空缺的,一律不再遞補。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形式。共3類:①試教和說課;②現場教學和五項技能展示;③結構化面談(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各崗位面試形式詳見附件1、附件2。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或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或不具備崗位基本素養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要求。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試成績公布。在發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六)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1)面試采取試教和說課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2)面試采取現場教學和五項技能展示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4)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3.綜合成績公布。綜合成績與面試成績一并公布。
(七)體檢
1.體檢對象。分別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對象憑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違反體檢紀律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5.體檢結果。在發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九)擬聘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研究并報市教育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由招聘單位按有關政策確定。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普通高校2020屆未取得畢業證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無法提供相應學科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進行補審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凡符合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中“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報考人員,在一年試用期內無法取得相應崗位所要求的相應職業資格并進行補審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特別提示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報考人員須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招聘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3. 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5.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6.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及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
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政策咨詢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附件2。
(二)考務咨詢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375、0735-2850155
(三)舉報電話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35-2850383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市教育局人事科:0735-2850375、0735-2850155
附件1: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3: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4:承諾書.doc
附件5:同意報考證明(樣式).doc
附件9: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doc
10.網上報名平臺二維碼:
11.報名信息查詢平臺二維碼: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