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應:信息時代的熱門話題,考試中出現了你要怎么寫?
來源:國家事業單位考試網
2020-07-07 16:25:49
你擔心個人信息被泄露嗎?手機應用軟件、公共場所的WiFi,可能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竊取個人信息。
在我們的生活中,個人信息被泄露和利用的案例屢見不鮮,如何彌補算法漏洞、為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筑起保護屏障,成為信息時代的一道必答題。強化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從根本上還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頒布民法典,讓個人信息保護實現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來還要通過司法實踐,真正實現個人信息保護的有法必依。一起來練習一下~
這篇文章圍繞個人信息保護展開,列舉了當前個人信息泄露的常見場景,接著通過分析原因和影響、提出對策,層層深入,論述文章主題。尤其是文章中將民法典頒布和個人信息保護兩大熱點話題相結合的方式,值得各位備考人學習借鑒喔~
模擬練習
2020上半年的疫情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方式,為了出行便利,大家都主動完成了刷臉驗證,提供了個人最隱私的信息:人手僅一個的身份證號,具體到門牌號的住址,堪比GPS追蹤的出行路線以及始無僅有的人臉證號匹配信息。在主動配合的背后,公眾對這樣的隱私公布存在不少的擔憂。
《2019年全國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調查統計報告》中指出,在2019年公眾網民對于當前網絡個人信息保護狀況的評價意見分布平均:好的、一般、不好的評價各占三分之一。
其中,網民對網絡個人信息泄露事例感受比較深,認為非常多和比較多的網民分別占13.85%和23.55%,兩者合計37.4%。另外認為有一些的網民占43.6%,比例比較高。
大多數網民都遇到過懷疑或確認個人信息被泄露或被盜用的情形。其中84.16%網民曾收到推銷短信,83.98%網民接到各種中介的推銷電話,76.25%網民收到垃圾郵件。
可見,個人信息被泄露的現象并不罕見,甚至是普遍的。
在信息社會,個人信息的電子化管理滲透到衣食住行玩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行網絡購物、互聯網金融等業務都會要求用戶提供部分真實注冊信息,如身份證號、手機號碼、地址等,一些 APP 應用軟件經常會讀取用戶的手機通訊錄、通話記錄、短信內容、位置定位等信息。公共場所的免費WiFi 也可以在用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竊取其個人信息。
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發展,個人信息的收集、應用更加廣泛,務必需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請參考給定材料,聯系社會實際,自選角度,寫一篇文章。
要求:(1)觀點明確,內容充實,結構嚴謹,語言流暢;(2)字數800-1000字。
時評文章分析
筑牢個人信息保護的法治堤壩
“家里孩子剛出生,每天就有應接不暇的母嬰用品廣告推送”“網上搜了點攝影資料,隨后就被鋪天蓋地的攝影器材廣告轟炸”“剛瀏覽幾個婚戀平臺,微博上就有大量相親對象照片發過來”……如今,這樣的“精準營銷”并不鮮見,給人帶來困擾。近期,據媒體報道,某社交應用軟件疑似不當利用用戶聊天數據進行個性化商業推介。盡管事實真相還有待查明,但用戶的疑慮難以消解。
【分析:文章開篇通過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場景引入個人信息被商家利用,侵害個人隱私安全,拉進作者與讀者間的距離,點明文章主題,引出下文。】
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的廣泛應用,基于推薦算法的個性化廣告進入日常生活。推薦算法是一種信息技術,企業運用的最初目的在于提升信息傳遞的精準性,優化用戶體驗。但在算法面前,如果包含用戶個人信息的數據沒有經過加密或者脫敏處理,就會埋下安全隱患。如何彌補算法漏洞、為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筑起保護屏障,成為信息時代的一道必答題。
【分析:本段重點分析使用推薦算法的初衷是為了優化用戶體驗,接著通過關聯詞“但”表示轉折,引出目前用戶個人信息存在安全隱患,最后通過設問句,引出下文的具體舉措。】
現代社會,數據已成為一種重要生產資料和寶貴資產。這其中,個人網絡行為信息,因其能夠轉化為潛在消費行為的數據資源,更加具有稀缺性和經濟價值,也成為各類網站和手機應用追逐的對象。現實中,有的電商平臺要求領取優惠券時提交手機號碼,有的商家在線辦理會員時要求填寫姓名、身份證號,凡此種種,映照著個人信息越來越多地被不同渠道收集。近年來,隨著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在收集數據時,各類網站和應用程序一般會與用戶在線簽訂服務協議。但正如技術專家所說,面對合規要求和監管壓力,平臺收集用戶信息的方式變得越來越隱蔽。相較于傳統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諸如瀏覽痕跡等用戶信息的收集行為不易被察覺,某種程度上仍處于監管的“灰色地帶”。
【分析:本段首句點明文章主題:數據已成為一種重要生產資料和寶貴資產,強調數據的重要性。接著分析在一些現實生活中的場景,如在領取優惠券、辦理會員等情況個人信息被收集,論證個人信息保護的必要性。】
領導人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強化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從根本上還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針對數據運用、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不久前出臺的民法典開出了“良方”。在保護原則上,民法典規定企業對涉及個人信息的數據收集應取得明確同意,同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在保護范圍上,不僅傳統意義上的個人信息悉數得到保護,而且“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也被包含在隱私范疇之內,從而使搜索信息、瀏覽數據等被納入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在保護措施上,民法典以反向列舉的方式規定了處理隱私和個人信息的禁止性行為,包括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為信息技術涉足人類生活場景劃定了合規底線。在利益平衡上,民法典設計了平衡個人信息保護與信息利用的規范,在加強對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的基礎上,對那些為公共利益或者在其他合理必要限度內的使用行為提供了支持。
【分析:本段通過領導人講話提出具體對策,從根本上還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文章通過“保護原則”、“保護范圍”、“保護措施”、“利益平衡”等角度分別闡述民法典對于數據運用、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提供了良好的解決措施。文章論證充分,層層遞進。】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頒布民法典,讓個人信息保護實現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來還要通過司法實踐,真正實現個人信息保護的有法必依。相關部門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加快開展涉及民法典實施的司法解釋清理制定工作,并加大普法力度,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同時,各級司法機關要深入學習領會民法典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審判質量和公信力,為個人信息保護提供堅強司法后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分析:本段承接上文,進一步提出要保護好個人信息,還要通過司法實踐,時間個人信息保護的有法必依。接著從開展民法典司法解釋、加大普法宣傳、提高審批質量和公信力等角度提出具體舉措。】
“法者,治之端也。”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進步,我們必能為個人信息筑牢防護堤壩,讓新技術、新應用更好造福社會。
【分析:文章結尾總結全文,呼應主題,提出呼吁和展望。】
(選自:人民日報人民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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