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招聘15人公告
來源:上杭縣人民政府
2020-07-07 16:35:09
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計劃公開招聘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外聘用工作人員15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崗位一:市場監管輔助人員10名(其中局機關2名,城區、城郊、古田、蛟洋、廬豐、藍溪、才溪、官莊所各1名),性別要求:男性。
(二)崗位二:市場監管輔助人員5名(其中局機關3名,城區、城郊所各1名),性別要求:女性。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自愿從事招聘崗位相關工作,有一定的從事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的基礎知識和技能,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有責任心,吃苦耐勞,工作勤奮,作風正派,樂于奉獻,能熟練計算機操作。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要求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者的學歷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列入國民教育系列的相應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4.招考范圍為上杭縣,即報考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報考時常住戶口(含持有的《居住證》,下同)在上杭縣轄區內,或者上杭縣轄區內的生源畢業生(即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的院校前,戶籍在上杭縣轄區內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
5.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9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6.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招聘到國有單位工作或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計劃生育等政策法規的人員、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安排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6日—7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七樓705辦公室(上杭縣金山路1號),聯系電話:0597-3132309。
3.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報名)、常住戶口或籍貫、生源地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現場資格初審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筆試準考證)。收取的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招聘對象及條件”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考試委托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一)考試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1)筆試科目為《寫作》題型為主觀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寫作》筆試合格線設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確定為面試對象。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核發的《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1)面試人選確定。達到筆試合格線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確定面試人選,相關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則參加筆試達到筆試合格線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有面試人選放棄,相關崗位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4)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職位,面試合格線設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職位,面試合格線設定為70分;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3.有關事項
(1)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定的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面試考場規則等,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2)本次招聘考試的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確定的考察對象最后1名總成績有同分數者,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筆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照以學歷層次高、年齡低等順序依次確定。
2.考察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規定及招聘條件要求進行,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條件。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該崗位按相應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三)體檢
1.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
3.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完成相關體檢項目導致體檢醫院不能作出體檢結果的,不予聘用。
4.在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四)公示
1.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由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五)崗位安排
本次考試招聘人員崗位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統籌安排,如因聘用者不愿服從安排或自愿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及優先順序排名依次遞補到空缺崗位。
五、聘用與薪酬待遇
(一)聘用辦法
1.受聘人員與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經縣市場監管局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聘。
2.受聘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參照本單位現有聘用編外人員待遇執行。其他待遇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聘用編外勞務派遣人員的相關標準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首次聘用人員服務期原則上不少于2年。
(四)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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