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市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4人公告
東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4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東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無精神疾病。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本縣有固定住所。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有政策規定2020年7月20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本人及直系親屬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銀行列入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報名事項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請登錄東海縣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lygdh.jsjc.gov.cn/)或微信公眾號,下載并填寫《東海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報名表》。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24時截止。
請將報名表本人簽字后電子版、身份證、學歷證書照片、發表作品等相關證明文件照片或掃描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健康碼綠碼截圖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djxjb40@126.com,郵件主題注明:姓名+崗位,聯系電話:87800337。
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20日24時,未按規定時間、規定格式發送郵件的,招聘方有權拒收,不利后果由報名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核
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將電話聯系符合條件人員到東海縣檢察院(東海縣牛山街道晶都大道36號)進行現場審核、領取《準考證》。進行現場審核的報名人員需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出示健康碼綠碼,高風險疫情地區來連人員還需滿足相關防疫要求。
(三)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招聘工作需要,經研究視情確定。
四、考試
(一)筆試
1.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滿分100分。
2.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教材。
(二)專業測試
F01崗位加試申論,F03、F04崗位加試圖片視頻現場拍攝制作,滿分100分。
根據筆試×20%+專業測試×20%,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成績將在專業測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
(三)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基本素質及綜合能力等方面進行考察,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有專業測試要求的崗位總成績=筆試×20%+專業測試×20%+面試×6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應當合格,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因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聘用管理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基本工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在參照本院勞動合同制員工標準基礎上上浮,上浮幅度根據個人試用期表現情況確定。以上崗位入職后均享有工資增長機制保障和相關的福利待遇。
八、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受東海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九、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二)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1:東海縣人民檢察院2020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報名表
附件2:東海縣人民檢察院2020年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崗位表
東海縣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