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溫州洞頭區事業單位招聘32人公告
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洞政發〔2009〕3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洞頭區事業單位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 198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和要求
1.招聘單位、具體崗位和要求詳見《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計算的統一截止到2020年7月18日。
3.面向洞頭的崗位須具有洞頭區戶籍(以2020年7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非洞頭區戶籍人員,為洞頭區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以2020年7月18日的法定婚姻關系為準)具有洞頭戶籍的,或在洞頭服務的浙江省“兩項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也可以報考。面向溫州的崗位須具有溫州地區戶籍(以2020年7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4.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5.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7 月18日--2020年7月21日17時。
2.網絡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將報名相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壓縮文件命名為“職位代碼+姓名”)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電子郵箱(具體郵箱地址見附件1),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人員郵件發送后,須收到報名郵箱回復的確認郵件,方可視為本次報名受理成功。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報名材料:
(1)《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掃描件。
(3)非洞頭區戶籍人員,如洞頭區生源的,須提供戶口遷出、注銷記錄;如父母至少一方為洞頭區戶籍的,須提供戶口簿;如配偶為洞頭區戶籍的,須提供戶口簿和結婚證。
(4)在洞頭服務的浙江省“兩項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參加報考,須提供省大學生志愿服務項目辦證明。
(5)報考區人武部崗位(職位代碼:0201)的須提供退伍證,洞頭先鋒女子民兵連骨干排官兵參加報考須提供女子連服役年限及任職證明。
洞頭區在職公務員、全額事業人員、機關工勤人員不得報考;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請考生自報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結束,確保《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上的手機號碼暢通,如有更改,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繳費確認
繳費確認時間:7月23日10時— 7月24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收到繳費通知后及時按要求完成繳費確認。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于7月23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扶貧)部門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0577-63471275,經審核后可免除考試費。
同一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1:3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洞頭區政府網公布;被取消招聘計劃的報名人員,可以重新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8月5日9時— 8月8日9時。
通過資格審查并完成繳費的人員登陸洞頭區政府網 “招聘考錄”專欄(http://www.dongtou.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8月8日上午 9:00—10:30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和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相關證明(附件3),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洞頭區政府網相關信息。
2.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學校或學信網等相關證明材料。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在洞頭區政府網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凡在面試3天前,具有面試資格的人員向區人力社保局書面確認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其他情況出現的面試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七)技能考試
區人武部崗位(職位代碼:0201)增加技能考試,按百分制計分。技能考試內容:四會教學、班隊列指揮。
技能考試成績=四會教學考試成績×50%+班隊列指揮考試成績×50%。
技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
1. 區人武部招聘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技能考試成績×40%。
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技能考試成績相同的,以四會教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所有項目相同的,則另行加試選擇。
2.其他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另行加試選擇。
(九)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區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崗位在報考該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洞頭區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洞頭區政府網公布。
擬聘用人員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已經辦理聘用手續的,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聘用人員在洞頭區服務年限,按照《溫州市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離本區積分管理辦法》(洞委辦發〔2018〕49號)規定執行。
五、其他告知事項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9日起至7月17日止共7個工作日。考生對招聘單位的專業設置有異議的,應在7月14日前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招聘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7月15日前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補要求。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生,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符合專業要求,學歷要求為大專的職位。
4.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7.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和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8.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9.區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六、本《公告》由溫州市洞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洞頭區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附件1.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附件2.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疫情防控規定
附件5.2020年溫州市洞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溫州市洞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