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連云港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0人公告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0年長期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衛生健康系統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要求,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縣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長期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0年長期公開招聘編制內高層次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由縣衛健委負責解釋。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須同時具有學歷學位證書,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0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其他情形按社會人員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方可報考。
(九)本次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招聘條件中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指通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的職稱證書(批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指省級或省級授權具有評審資格的市級衛生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取得的職稱證書(批文)。
(十一)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灌云縣事業編制管理,有關待遇按照《灌云縣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附件3)執行。
四、招聘安排
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分批次組織實施。即日起接受報名,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之后,縣衛健委即可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和各招聘崗位的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開考崗位和招聘人數,不定期啟動考試程序,崗位一旦開考即停止報名。
每批次擬開考崗位及報名成功人數,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每批次考試結束后,未招滿的崗位將在上述網站公布并繼續接受報名,崗位招滿即止,未開考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17:00。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縣衛健委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灌云縣”入口(http://222.189.10.7:8082)。
如對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和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縣衛健委聯系,政策咨詢電話見《崗位表》。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縣衛健委根據報名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2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審核結果的,可電話聯系縣衛健委了解審核情況。
2.應聘人員如對初審結果有異議,可從收到審核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衛健委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3.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進行報名確認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縣衛健委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縣衛健委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0屆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專業技術崗位,由縣衛健委申請,經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情況將于筆試前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資格復審
考試前,縣衛健委對初審合格人員的報名材料原件(另提交一套復印件)進行復審。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復審時需提供材料:(1)所學專業方向證明(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學校公章);(2)本人身份證;(3)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兩張;(4)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5)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6)有專業技術資格(職稱)、執業資格等其他要求的材料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有效證明。
3.應聘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
(一)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縣衛健委組織實施。應聘人員應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面試內容以崗位所需專業理論、專業技能、基本素質等為主,不指定考試用書。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由縣衛健委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如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加試,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考察體檢由縣衛健委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縣衛健委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成績、總成績、排名。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督和舉報
(一)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8831256,0518-88986000。
(二)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二、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0518-88986555。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灌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