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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石峰區事業單位招聘40人公告

來源: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7-15 09:44:44
  2020年湖南株洲市石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40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23日9:00-7月27日5:00,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公考通祝大家考試成功!《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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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7月23日-7月27日)

 

  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7個,招聘計劃40名。(詳見附件1)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各環節信息只在石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并查閱。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


  (二)報名方式


  只接受網上報名。


  (三)報名網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81


  (四)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必須完整填寫報名表上的內容、上傳報名系統所需資料。


  2.網上報名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藍底正面電子證件照(35mm×25mm,jpg格式,20KB以下)、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學歷證書的照片、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照片(除證件照之外的其他資料照片最大2MB,支持jpg,gif,png格式)。如上傳的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


  3.由于報考人員自身因素產生的問題,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相應責任。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4.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2020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取消應聘資格。


  5.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


  6.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7.考生須嚴格服從招聘現場防疫工作管理,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參加考試。


  (五)領取準考證


  完成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請關注石峰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逾期未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六、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開考比例


  1.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三)筆試


  1.網上報名成功并打印了筆試準考證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時長為120分鐘。


  3.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政府門戶網和準考證等正式通知為準。


  (四)資格復核


  1.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具體時間請關注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要求,誠信填報本人信息資料,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考,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招聘工作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資格復核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3.資格復核人員需提供:


  ①《報名表》(附件2,貼好一寸藍底免冠近照);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準考證;


  ④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本人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等。


  ⑤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3);


  ⑥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


  4.未在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有放棄或資格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核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面試時長為1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語言溝通能力、舉止儀表等。


  (六)綜合成績組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各招聘崗位以該崗位所有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綜合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大小排名。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查項目。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峰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區紀委、區人社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根據各崗位綜合排名高低進行選崗,選崗后由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滿五年。


  九、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0731-22629700


  石峰區紀委監委: 0731-22629879(紀律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監督指導)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石峰區政府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的相關環節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報考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議決定。


  附件1: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附件2:2020年株洲市石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在編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4:疫情防控承諾書


  株洲市石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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