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編外人員招聘23人簡章
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編外人員公開招聘簡章
因單位實際工作情況,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委托江蘇領航人才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3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3.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
4.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情形;
5.無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無封建迷信,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情形;
6.無其他不宜從事在人民檢察院工作的相關情形。
(二)不得應聘情形
1.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任職要求
詳見附件:《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編外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有權根據疫情變化調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一)招聘簡章公示
1.招聘簡章在南京市江北新區官網(http://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區”微信公眾號、領航招聘網(www.leadzp.com)、領航招聘微信公眾號(微信號:linghangzp)上發布。
2.公示期: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17:00。
(二)報名階段
1.此次招聘僅接受報名系統在線報名。應聘者可登入領航招聘網(www.leadzp.com)點擊“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入口”圖標進行報名。
(公開招聘報名系統網址:http://47.92.104.188)
2.報名時間: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17:00。
特別提醒:2020年7月20日17:00報名通道關閉。報名通道關閉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并及時查詢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狀況。對于“踩點”報名(臨近報名通道關閉時才報名或更改報名信息)所造成的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3.報名必須上傳的材料:
(1)應聘者在線填寫基本信息表;
(2)畢業證書電子照片;
(3)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二維碼);
(4)報考“司法輔助人員”崗位的考生,符合放寬條件者須提供司法考試A類證書或書記員等級證書,并上傳至“獲得資格證”欄;
(5)報考“綜合輔助人員”崗位的考生,財務財會專業類須提供初級會計及以上職稱,并上傳至“獲得資格證”欄;
(6)報考“駕駛員”崗位的考生,須提供駕照和五年《機動車駕駛人安全駕駛信用情況》,并分別上傳至“獲得資格證”欄和“學位證書”欄;
注1:工作經歷證明(兩者選其一即可)可包括(1)單位繳納社保記錄及社保記錄對應的明確崗位工作的勞動合同(此兩項材料請拼接放在一張圖片中);(2)單位蓋章的崗位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4.報名咨詢電話:025-84687316。
(報名周期內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1日17:00。
2.資格初審采取線上審核的形式,嚴格根據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及任職要求進行審核。應聘者的信息填寫錯漏、資料上傳不全、不符合報考條件及任職要求者均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請應聘者實時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據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測試前將對線上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防疫信息核查,具體要求以通知為準。防疫信息核查不通過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測試資格。
(四)考核及現場資格復審
1.本次采取綜合素質測試方式(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專業性等方面與應聘崗位的適應程度。其中,司法輔助崗位人員需加測速錄技能(不低于80字/分鐘,正確率不低于90%為合格)。
2.現場資格復審: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資格復審需攜帶資料,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及考察
1.成績公示后,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及考察人員,體檢及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2.體檢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選人主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的,可按相應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及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勞動關系與薪酬待遇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日期報到,逾期未報到者或不服從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繳費標準按照政策規定,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進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的監督下進行。
本簡章由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及所委托的江蘇領航人才開發有限公司共同負責解釋。
附件: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編外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