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永興縣招聘醫療衛生人員92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20年永興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9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92名。其中,縣人民醫院34名、縣中醫醫院16名、縣第二人民醫院12名、縣疾控中心5名、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1名、鄉鎮(中心)衛生院(含礦區醫院、縣精神病醫院)24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查閱:
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永興縣政府門戶網(yxx1.gov.cn">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執業資格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類推);具有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9年 7月14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同時必須具備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要求。即報名時需帶學信網查詢的《學歷驗證報告》。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專業具體參考《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縣衛生健康局認定。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審查。2020年全日制護理、社區護理、中醫護理和助產專業畢業生(含2018、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和2017年國家統招的碩士研究生)尚未取得護士資格證的,可不提供護士資格證,但須在聘用后壹年內(含試用期)提供護士資格證審查,否則予以解聘。
(5)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為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6)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20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其中崗位信息表提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人員;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縣衛生健康系統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擇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2.報名地點。湖南省永興縣衛生健康局辦公樓二樓人事股(202室)。
3.報名時間。2020年7月20日8:00時至7月24日18時(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時,下午3:00-18:00時)。
4.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前兩天到湖南省永興縣衛生健康局辦公樓二樓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截止時間為筆試前一天18:00時前。代領筆試準考證的人員必須提供代領人和報考人的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特別提示:筆試準考證貫穿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全過程,請保留到考察之后。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填寫好《2020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提供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和永興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3)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面試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被取消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確需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的崗位,由永興縣衛生健康局提出申請后,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2020年7月 27日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yxx3.gov.cn)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 月">http://www.yxx.gov.cn)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7月28日上午8:30至7月28日18:0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7月29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及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好《2020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手寫簽名(一式兩份),資格審查時需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②非2020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注意驗證碼時效,過期無效);③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④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張等資料進行現場報名。如資格審查時還未取得相關證件,由發證機構提供有效證明和佐證材料,所有證件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有需復印件的資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按以上順序進行裝訂。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縣衛生健康局及用人單位明確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核并確定。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特別提示: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根據永興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防控要求, 2020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有關要求如下:
①報考人員主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學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確保自身符合本次公開招聘防疫要求。
②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健康卡(碼)、行程卡(碼)為“黃碼”及“紅碼”標識的考生,不得進入現場報名。
③所有考生須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碼)和行程卡(碼),為“黃碼”及“紅碼”標識的,需上報疫情防疫工作相關部門,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關要求進行處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已進入體檢環節的,待隔離期滿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適時另安排體檢。
(三)筆試
1.筆試組織:由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全程指導,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
2.筆試科目:臨床醫學類、中醫類、預防醫學類、中西結合類、醫技類和藥劑類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護理類崗位考《護理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3.筆試時間、地點:經永興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命題:筆試重點考核招聘崗位相關專業基礎知識。筆試試題單線聯系委托市以上專業人事考試機構命制。閱卷工作嚴格采取集體流水式作業閱卷。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確保試題不被泄露。紀檢監察部門派駐監督員全程監督。
5.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6.筆試成績公布。適時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面試
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如果該崗位最后一名入圍者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該崗位則增加面試程序;如果該崗位最后一名入圍者筆試成績沒有出現并列,則該崗位不再進行面試環節。
1.面試時間和地點:經永興縣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面試時間和地點及面試注意事項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2.面試對象。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該崗位最后一名入圍者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均確定為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采取口述操作的方式進行實際能力測試。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或者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應該參加面試而未參加面試的人員或者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員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如果該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者沒有出現筆試成績并列,則該崗位的綜合成績排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名;如果該崗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入圍者出現并列時,則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總分高低(本考場所有評委的實際分數相加)順序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果該崗位最后一名入圍者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
(1)體檢時間: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2)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如前述體檢內容中沒有吸毒史、艾滋病項目檢查內容,則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檢查內容。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和相關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筆試、面試后,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計劃崗位數的空缺時,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一次。如果該崗位最后一名遞補對象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該崗位最后一名遞補對象不予遞補。
(七)擇崗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進入擇崗程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報考鄉鎮(中心)衛生院(含礦區醫院、縣精神病醫院)崗位的考生由縣衛生健康局提前公布具體招聘單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報考縣人民醫院護士崗位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考生在心血管內科、神經內科、ICU和急診科護士4個科室中進行選崗。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擇崗環節放棄選崗、聘用資格的,所缺崗位不再進行替補。
(八)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永興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永興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20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 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縣衛生健康局制定公開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招聘考試政策解釋服務咨詢電話
(一)考務咨詢:永興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二)政策咨詢: 永興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1.嚴肅處理招聘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堅決維護公開招聘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規定的,視情況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實行保密制度。所有相關人員必須按保密工作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除巡視領導和所在考場評委、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違者取消考務工作資格;情節嚴重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3.實行回避制度。監督員、評委及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之間如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本人發現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時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員資格;造成不良影響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舉報電話:
永興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0735-5561813
永興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永興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咨詢由縣衛生健康局及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永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0年永興縣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永興縣衛生健康局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