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赤峰學院招聘25人簡章
2020年度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2012〕166號)、《中共赤峰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下達2020年度全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編制使用計劃的通知》(赤機編發[2020]12號)、《2020年赤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赤人社函[2020]61號)和《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20]23號)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開展2020年度赤峰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赤峰學院公開招聘25名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為“項目人員”)5人,定向招聘蒙授生和蒙漢兼通人員3人。根據內人社發[2020]23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部分崗位只招收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詳見《2020年度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 國外學歷必須具備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一致,詳見《2020年度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2020年度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定向招聘崗位條件:
根據自治區有關規定,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為“項目人員”); 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蒙漢兼通人員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蒙授生”)。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兩年以上)。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報考“項目人員”,要求必須是截止2020年8月30日前在赤峰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或赤峰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能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及錄取為區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的畢業生。
報考蒙授生或蒙漢兼通人員,必須是赤峰市戶籍或高考時生源地為赤峰市戶籍的人員,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18、2019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檔案所在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3.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九個步驟進行。
(一)發布招聘簡章
招聘方案通過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共分兩個階段,“定向崗位”和普通崗位分開報名。
1.定向招聘“項目人員”、蒙授生和蒙漢兼通人員報名時間:2020年7月22日。
2.普通崗位報名時間:2020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3.報名受理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報名方式:報名一律采取郵箱報名方式。
5.報名郵箱:1838951762@qq.com。
6.報名時須提供報考者的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掃描件和填寫好的《赤峰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考生誠信承諾書》、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國外學歷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掃描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和最高學歷各學科成績單掃描件。還需提供本人的本科證件掃描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以上需要提供的材料需做成壓縮包發送至指定郵箱,并標注公開招聘+姓名+崗位,發送完成后郵箱收到“已收到”的郵件信息視為報名成功。未收到報名成功的信息請再次確認發送的郵箱地址是否正確,再次發送到指定郵箱,以免出現報名錯誤。
7.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掃描件或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掃描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掃描件。報考“蒙授生”崗位人員須提供戶口掃描件。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檔案所在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8.報名要求:
①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②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填寫《赤峰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③應聘者根據所報崗位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報名表上確認。報考“蒙授生”或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人員,筆試必須選擇蒙古文試卷;其他崗位的應聘人員可自由選擇。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9.資格審查
①學校人事處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推薦到資格審查小組進行專業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經赤峰學院校長辦公會議通過后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及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布。
②對于 “項目人員”崗位、只招收應屆畢業生外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位報名出現空缺的,可以取消定向,調整為普通崗位予以招聘。
10. 2020年度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通知在資格初審后通過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由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報名登記表》、第二代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筆試資格。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以及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20年及以后畢業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信息的,一律取消資格,并計入考試誠信檔案。
(四)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內容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公共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共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分為蒙漢兩種文字試卷。在《赤峰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上進行勾選,選擇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4.筆試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者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經赤峰學院校長辦公會議通過后分別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公布。
7.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同一崗位因末位成績并列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確認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8.筆試命題工作委托市外有資質的專門考試機構負責,筆試閱卷工作采取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五)面試
1.面試滿分100分。面試由結構化面試和試講組成,試講形式為講課,不固定內容,由考生根據報考崗位專業自行設計試講題目。
2、應聘定向招聘“蒙授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考官組的組成: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試考官由異地專家組成。面試期間,對所有面試考官實行全封閉管理。
4、結構化面試程序:
①封閉。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及考務工作人員到達后,當即進入規定的候考室和面試試場,實行封閉,通訊工具分別交候考室工作人員和紀檢監察人員保管。
②抽簽。候考室工作人員在進行身份驗證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③面試。準備工作就緒后,由紀檢監察人員拆封面試試題交給主考官,由面試考生按要求進行回答。考官根據考生答題情況按照規范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計分員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計分、核分。
④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考生的面試成績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⑤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工作全部結束后,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按照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
考試總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并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
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七)體檢與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由赤峰學院具體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體檢后出現空缺的崗位,可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復核完成后進行,由學院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進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核后出現空缺的崗位,可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
1、根據考生的總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相關部門認定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滿,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所有人員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5、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整個公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聘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2、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對應聘人員建立考試誠信檔案。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正常考試秩序的應聘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3、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4、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5、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赤峰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和赤峰學院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專欄上發布,請予關注。
6、本方案由赤峰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六、咨詢方式
聯 系 人: 馮 朔 張敬偉
咨詢電話:0476-8300095
附件1、2020年度赤峰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doc
赤峰學院人事處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