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69人公告
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69人,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20日10:00至7月24日16:00,筆試時間定于2020年8月15日,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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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公告
經市公務員局、市檢察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9名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及上海生源2020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7、通過漢字速錄能力測試,即達到漢字錄入每分鐘有效字數50字及以上的標準(詳見招聘考試政策問答第四條);
8、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記錄。
二、考試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9名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簡章》,可通過"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專題網站":http://www.shacs.gov.cn/Link/202007.htm(以下簡稱"招聘考試專題網站")進行查詢。
(二)考試報名方式
1、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20日10:00至7月24日16:00。報名網站為:http://www.shacs.gov.cn/Link/202007.htm。
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的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在報名時可填寫兩個報考志愿。愿意接受崗位調劑的,可在報名表格上注明。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生所留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聯系到本人。
4、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于2020年8月13日10:00至8月14日16:00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一經報名確認,視作同意授權招聘機關查詢個人征信記錄。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漢字速錄能力測試將同面試一并組織。
(一)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大綱》為準(以下簡稱《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在"招聘考試專題網站"發布。
(二)筆試時間定于2020年8月15日,具體見準考證的時間安排。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根據本次招聘總人數,原則上按照1:3比例確定。考生可于2020年8月26日10:00以后登錄"招聘考試專題網站"查詢成績。
(四)筆試成績合格者,經資格審查通過后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擬招聘崗位數不足1:3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在愿意接受調劑的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統一調劑。
本次筆試成績在下一年度本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公告發布前有效。
(五)漢字速錄能力測試安排在面試當天,按照"先面試、后測試"的順序,由各招聘檢察院在院內指定場地組織測試。
(六)面試安排。面試通知將于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官網(www.shrc.com.cn)及"雇員人才"公眾號發布,同時面試通知短信將發送至考生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考生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或未經現場考官許可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將視為面試不合格。
四、體檢和綜合考察
面試結束后,漢字速錄能力測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以1:1的比例進入體檢和綜合考察。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公示和人員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漢字速錄能力測試情況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官網(www.shrc.com.cn)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指定派遣機構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檢察機關輔助文員崗位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輔助文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和試用期考核。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考生務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隨申碼"注冊申請,筆試、面試考前14天原則上不得離滬,在備考期間做好個人日常防護與健康監測。考生參加考試時應自備口罩,按要求出示"隨申碼"綠碼,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考試現場衛生防疫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按相關程序處置。
"隨申碼"非綠碼的考生、考前14天內體溫異常的考生、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來自或途徑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離者,不得參加考試。
結合疫情防控形勢,招聘考試專題網站還將在考前兩周左右發布考試實施具體防控要求,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凡不實承諾、隱瞞病史、旅行史、接觸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七、招聘咨詢
招聘政策和考務咨詢詳見《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政策問答》和《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考務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 32508036、32511337
考務咨詢電話: 12333-1-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62748577-1228
監督電話:64333772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上海市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政策問答.doc
附件:2020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輔警、公安機關勤務輔警、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法院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大綱.docx
附件:2020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輔警、公安機關勤務輔警、檢察系統輔助文員、法院系統輔助文員招聘考試考務問答.docx
上海市公務員局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