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選聘公告
為加強市政府辦公室工作力量,進一步優化所屬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管理辦法》(漯編〔2014〕51號) 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經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人崗相適、以事擇人,堅持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一定數量的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相關工作崗位,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二、選聘計劃
根據人員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文字崗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計劃見附件2)
三、選聘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凡符合選聘條件的均可報名。
四、選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有發展潛力,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處理能力,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務實重干,有吃苦精神,群眾公認;
2.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身體健康;
3.年齡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放寬至32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按照有關規定,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人員,如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事業單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務期限人員;
2.與市政府辦公室現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及其他不適宜從事辦公室工作的社會關系和工作經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紀、政紀、政務處分或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聘程序
按照廣泛動員、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實地調研、體檢、考察、公示、辦理手續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廣泛動員
根據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印發《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市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廣泛動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由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填寫《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報名表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由本人攜帶報名表、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2份;1寸藍底(藍色漸變)正面近期免冠照片4張(需和報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報考者姓名、身份證號、報考職位)現場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7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漯河市郾城區嵩山路511號101室)。
2.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及時將審核結果進行反饋。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
3.開考比例。各選聘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崗位擬選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4: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需相應核減擬選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選聘計劃,已報名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報考其他崗位。
4.領取筆試準考證。報名結束后,報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根據電話通知時間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漯河市郾城區嵩山路511號101室)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準考證要妥善保管,以備面試、實地調研、考察時使用。
(三)考試
考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筆試、面試和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實地調研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文稿起草能力,為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擬選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進入面試環節考生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實地調研。實地調研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思考謀劃和研究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寫作表達能力等,實地調研滿分為100分。實地調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實地調研成績×3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實地調研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入圍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
3.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擬選聘數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七)公示、試用及辦理手續
1.考察合格人員,按擬選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擬選聘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選聘人員進入選聘單位試用,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聘用手續。
3.試用期滿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組織領導
此次公開選聘工作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統一組織實施。
七、有關要求
(一)公開選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要充分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發現報考人員與選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為的,立即取消其選聘資格。
(三)嚴守工作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實施方案由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2.市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