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烏海海勃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7人簡章
2020年海勃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簡章
根據縣級疾控中心職能職責及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要求,現急需開展新冠肺炎核酸檢測、水質檢測、食品檢測等實驗室檢驗檢測項目及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現面向社會進行公開引進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才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計劃引進7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海勃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崗位表》。
二、引進范圍
(一)引進對象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備注:含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同等學歷,不包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
2.國家“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3.引進對象的學歷不包含三本類院校、專升本及網絡學院、民辦(獨立)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
(二)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誠實守信,無不良職業道德記錄;
3.學習成績優良,有志于從事事業單位工作,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服從組織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在校期間能積極參加各種社團活動或相關專業的協會活動,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組織協調和文字綜合能力;
6.在海勃灣區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020年8月前服務期滿)優先錄用;
7.具有符合人才引進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條件;
8.擬引進人員報到前必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三)下列人員不在引進范圍
1.烏海市及三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2.試用期內、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烏海市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3.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事業單位人員、公務員辭職或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有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人員,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人員;
7.現役軍人;
8.其他情形不得引進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采取個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7月27日至8月2日
報名地點:海勃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樓會議室(北辰街6號依林便民市場路南)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進入考核范圍人員自行打印并攜帶《海勃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申報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3.《海勃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誠信承諾書》(附件3)。
4.榮譽獎勵證書、中共黨員證明等資料原件、復印件(2份),入黨時間截至到2020年6月30日。
5.未取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學生證原件、畢業院校出具的能夠按時畢業并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標明所學專業、學制、畢業時間)
6.取得職稱和醫師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醫師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
7.已就業的往屆畢業生,需持有現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2020年海勃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的證明》(必須攜帶原件)。
對擬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及試用期內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考生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須在整個引進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二)篩選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員
報名結束后,根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的學歷、畢業院校、所獲榮譽獎勵、是否為中共黨員等情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經海勃灣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相應減少引進人數或適當調整開考比例。
篩選賦分規則: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
2.全日制本科生(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
3.碩士研究生的本科階段院校是國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階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
4.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當于國內“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當于國內普通本科院校。
5.如出現并列情況,綜合考量考生在校期間獲得的國家級、省級、校級和院(系)級各種榮譽獎勵、是否為中共黨員等條件進行排序,排序順序為國家級榮譽獎勵優先于省級榮譽獎勵,優先于校級榮譽獎勵,優先于中共黨員,優先于院(系)級榮譽獎勵。
篩選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員后,將在海勃灣區政務網進行公布。未進入考核范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方式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現場應變、崗位適應能力等。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將在考試地點現場公布考試成績。根據考試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范圍的同一崗位最后一名人員,如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情況,在海勃灣區2020年8月前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優先錄取,其他情況組織加試確定擬引進人選。
(四)遞補規則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體檢
體檢由海勃灣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統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紀律要求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要求執行。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體檢不合格、違反紀律要求的取消引進資格并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海勃灣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對考察中發現有條件不符、弄虛作假、隱瞞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進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并進行遞補;
2.已被其他單位錄用的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正式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另外原單位的人事關系的調取由本人負責辦理,在我區正式錄用之后需在規定時間提供本人完整的人事檔案,提供不了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七)公示和引進
1.對擬引進人選在海勃灣區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引進人員。
(1)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引進資格;
(2)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其引進資格;
(3)對確定引進并公示后未及時到崗的人員將通知相關部門計入個人信用記錄。
2.引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引進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引進;不合格的,取消引進。
四、管理及待遇
(一)引進人才的管理
引進人才納入用人單位的人事管理,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協議等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引進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引進;
(二)待遇
引進的人才列入事業編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三)人事檔案相關事宜
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引進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對申報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在引進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引進的情形,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二)申報者對提供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取消其引進資格。
(三)申報者應當保持電話聯系通暢,如因本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四)本簡章由海勃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有關事宜將在海勃灣區政務網發布。
政策咨詢電話:海勃灣區衛健委 :0473-2059895
海勃灣區疾控中心:0473-3890020
監督舉報電話:0473-2059890
附件3.海勃灣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誠信承諾書.docx
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