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酉陽自治縣教育事業單位招聘93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酉陽縣人民政府
2020-08-01 10:41:58
酉陽自治縣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3名,其中:
1.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酉陽籍)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
2.面向我市為酉陽自治縣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0年應屆畢業全科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
3.面向我市為酉陽自治縣農村幼兒園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0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酉陽自治縣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現工作單位(崗位)的招錄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4日,如“30周歲以下”,指未滿31周歲,在198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報考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對國家統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作為同等學歷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0周歲以上或以下,均含30周歲,如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條件但暫不具備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可以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名應聘相應崗位。未取得相關職業資格的高校畢業生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酉陽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youyang.gov.cn/)首頁“政務公開、招考錄用”欄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聘(小學全科教師、幼兒教師只報對應崗位,不選擇招聘單位,將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5日(星期三)。具體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報名地點:酉陽自治縣教委11樓會議室(酉陽自治縣桃花源大道源泉新路11號)。
3.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所需材料詳見《現場報名所需材料》(附件4)。
4.資格查審合格者,現場領取《考試考核通知書》,按《考試考核通知書》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和《考試考核通知書》前往參加考試考核。資格查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五、考試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小學全科教師崗位采用“筆試+大學期間綜合成績”的方式進行,幼兒教師崗位采用“筆試+大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的方式進行,教育部直屬公費師范生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
參加事業單位考試考核,應自覺配合考務機構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招聘單位考試現場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執行。
(一)筆試
1.筆試分值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2020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2020年6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內容執行,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筆試初定)于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報名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酉陽自治縣教育委員會底樓公示欄張榜公布。
3.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將于考試后1個工作日內在酉陽自治縣教育委員會底樓公示欄張榜公布。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小學全科教師崗位和幼兒教師崗位除參加筆試外,還需考核其大學期間的學業成績,小學全科教師認定其畢業院校的“綜合成績”,幼兒教師因疫情影響未實習只認定其畢業院校的“學業平均成績”。考核成績以畢業院校書面提供成績為準。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小學全科教師崗位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大學期間綜合成績×60%;
幼兒教師崗位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大學期間學業平均成績×60%;
教育部直屬公費師范生崗位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大學期間綜合成績、學業平均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大學期間綜合成績(學業平均成績)、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人選名單于考核結束以后3個工作日內在酉陽自治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youyang.gov.cn/)上公布。
六、體檢、考察和選崗
(一)體檢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選崗
縣教委對報考小學全科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體檢合格者,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若考核總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大學期間綜合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加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酉陽自治縣教育委員會底樓公示欄張榜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畢業時間、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縣教委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按照公費師范生招生協議規定,自愿在我縣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滿規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關公費師范生協議規定處理。
九、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教師資格等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其他
本簡章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縣人力社保局:023-81536008
縣教委:023-75557679
附件4:現場報名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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