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秭歸縣事業單位招聘7人公告
為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滿足秭歸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要求,結合我縣事業單位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縣人社局將組織部分事業單位面向在秭歸縣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以及秭歸縣駐軍部隊隨軍家屬共招聘7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所應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資格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影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形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具體的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見《秭歸縣2020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步驟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及方式:報名時間8月10日上午8:00-12:00,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紅底免冠1寸登記照片2張、《秭歸縣2020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50元筆試費到縣人社局二樓招聘大廳報名,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2.報名要求:報名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名期間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二)、資格審查及其他
1.“三支一扶”應聘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隨軍家屬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工作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所有應聘人員一視同仁,資格審查應客觀、公正。
2.“三支一扶”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職數。核減招聘職數信息將于筆試前在秭歸政府門戶網上公告。隨軍家屬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生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筆試
(1)筆試為綜合知識,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文學等。隨軍家屬筆試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70分。
(2)筆試時間為 2020年8月11日下午15:00-17: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由縣人社局負責在秭歸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三支一扶”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隨軍家屬面試成績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70分。核減招聘職數信息將于面試前在秭歸政府門戶網上公告。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秭歸政府門戶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統一組織;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3)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4)面試的組織。面試按照《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細則(試行)》(宜人社規[2012]3號)的要求組織實施。
3綜合成績的計算
(1)“三支一扶”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隨軍家屬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軍人綜合評定成績20%計算,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軍人綜合評定成績按100分計,其中職務50分(正連記10分、副營20記分、正營記30分、副團記40分、正團及以上記50分),軍齡30分(每服役一年記1分,總分不超過30分),立功獎勵10分(立二等功一次記5分、三等功一次記3分、總分不超過10分),邊遠艱苦地區服役10分(在國家確定的邊遠艱苦地區每服役一年記1分,總分不超過10分)。相關證明材料由駐秭各部隊初審后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評定。
(3)綜合成績計算出來后,連同面試成績由縣人社局在秭歸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合組織實施,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若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以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和考核對象。
1、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并在秭歸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體檢集中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核結果全面、真實、準確。重點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核實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缺額,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縣人社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秭歸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名稱等信息,同時公布縣紀委(監察局)、縣人社局監督電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監督檢查
整個招聘工作聘請縣人大代表和縣政協委員進行全程參與監督。要加強考務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湖北省人事考試考生違規違紀處理暫行規定》,規范事業單位招聘違紀違規行為和雷同試卷的認定、查處,嚴肅考試紀律,確保筆試安全公平。要進一步增強考試聘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應聘人員對考試聘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從事考試聘用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存在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
秭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