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盤州市事業單位招聘5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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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州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等有關規定,盤州市事業單位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31人。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此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盤州市事業單位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31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盤州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2020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戶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的畢業生(2020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盤州市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本市(盤州市)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4.盤州市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高校畢業生。
5.盤州市街道所轄社區優秀黨組織書記。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2年8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定向招聘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盤州市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報名時累計服務滿兩年的人員報考;定向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一屆的人員報考;定向招聘盤州市籍退役大學生士兵人員的職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以上簡稱“四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的職位限任職滿一屆(滿三年暫未換屆的視為一屆)及以上,近三年述職評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到黨、政紀處分,現仍在崗的街道所轄社區黨組織書記報考,學歷放寬至高中、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9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報考中小學教師及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請參照《附件3:中小學教師及幼兒園學科相關專業界定》,根據自己報考的學科參考專業;關于要求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包括以下兩類人員:
(1)已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段、學科要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即報考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下同)。
(2)暫未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可以報考。
8.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對護士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五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五項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等要求。
9.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20年8月7日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3.截止2020年8月7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20年8月7日前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處分期間或者正在接收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9.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0.被列為失信懲戒人員的、拒服兵役的。
11.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有關條件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考者可在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間通過“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及《盤州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及《職位一覽表》。如實填寫《盤州市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到200K之間)。報考申請被接受后,請牢記申請時設置的密碼,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是報考人員查詢網上資格初審結果、網上繳費確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注意: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后,都須進行報名信息復核。復核無誤后點擊“確定無誤后,保存”鍵后,報名信息將進入審核流程,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將不能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若無法點擊“確定無誤后,保存”鍵,說明考生不符合該崗位報名條件。若不點擊“確定無誤后,保存”鍵,報名信息將無法進入審核流程,均會導致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報考者請于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8:00期間通過“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8:00前,報考申請未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0年8月10日18:00至8月11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名期間報名人數于每日上午10:00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報名結束后會面向社會公布各崗位報名人數。
2.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8:00在“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上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
招聘計劃減少的,該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人員本人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20年8月12日。
市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ou.gov.cn/)和盤州人社官方公眾微信號上進行公示。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下午22:00期間,登錄“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因今年疫情影響,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好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工作,所有參加本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考生必須仔細閱讀《盤州市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考試防疫指南》(以下簡稱《防疫指南》)并嚴格落實防疫措施。《防疫指南》將根據國家、省、市最新防疫政策要求進行調整完善,并及時在盤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anzhou.gov.cn/)和“盤州人社”官方公眾微信號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并按要求進行管理。若因考生未關注或未按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帶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筆試及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及筆試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專業測試
根據崗位的工作需求,報考盤州市融媒體中心01職位的應試人員筆試前需做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20年8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9∶00—10∶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30—12∶3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憑有效身份證明、《筆試準考證》及手機健康碼為綠碼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有效身份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駕駛證)
此次筆試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其中醫療衛生類下設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六個小類(詳見附件《職位一覽表》)
未完成筆試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工作在市招聘辦統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取得有效筆試成績,并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比例以內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份(電子版)。
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四項目人員”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持退伍證,“盤州市籍建檔立卡貧困高校畢業生”持盤州市扶貧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材料,“盤州市社區優秀黨組織書記”持所在街道黨工委出具的歷年工作情況證明及紀委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考生應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結束后,由市招聘辦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取消及減少情況予以公示。公示后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由市招聘辦另行組織筆試考試,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市招聘辦指定的市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人發〔2004〕10號)、《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及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不再遞補。
1.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招聘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各招聘單位填寫《錄(聘)用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盤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一經聘用,最低服務年限須滿三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不得參加公務員招考及其他事業單位招聘,不得參加遴選、選調考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精神,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使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將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1.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定,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3.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4.考生應關注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未參加相關環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網站:http://www.panzhou.gov.cn/(盤州市人民政府網),請考生密切注意該網站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
附件:
2020年盤州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特別提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