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東營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招聘114人簡章
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進全市教育衛健部門所屬學校醫院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東人社發〔2019〕10號)等文件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招聘部分衛生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2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4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年限未滿(含試用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二、招聘崗位計劃
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6:00
報名網站:河口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ekou.gov.cn/col/col37450/index.html)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報名網站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8月14日16:00報名截止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節操作。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5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0年8月12日11:00—8月16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口區人民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可于筆試開始前3天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考核測評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殘疾人,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本人于2020年8月16日16:00前將相應材料拍照,并將照片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統一發送至郵箱:hkqwjjrsdjg@dy.shandong.cn,郵件主題應統一為:“筆試費用減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并撥打0546-3650218電話進行確認。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取消、核減計劃將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計劃的考生應根據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辦理改報等事宜(改報范圍僅限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對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各招聘單位負責對進入考核測評范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入考核測評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考核測評,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采取統一試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2020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見附件3;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舉行,將提前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筆試地點:在東營市河口區城區設置,詳見筆試準考證。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考核測評
考核測評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同一招聘崗位進入考核測評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核測評),并按規定程序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面向社會公布。考核測評人選在考核測評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供資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核測評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筆試合格人數出現全部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考核測評人選。
考核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能,考試測評合格分數線為70分。考核測評考官小組人數為7人,設主考官一名,考核測評考官全部外聘并具備中級職稱以上資格。
考核測評結束后,筆試成績占50%和考核測評成績占5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考核測評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核測評考務費的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場次70元。
考核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從考核測評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公示。參加考察體檢人員考核測評成績不得低于70分。應聘人員未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應從進入同一崗位考核測評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各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有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全面復審。認真執行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對考察對象的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東營市河口區衛生健康局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其中:對黨中央國務院有明確文件規定,有關行業事業單位急需補充工作人員的,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公示后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組織遞補。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主管機關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報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六年,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辦理調配手續。
七、其他事項
區人民醫院及中醫院招聘工作人員納入控制總量內管理,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按照《關于市屬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單位實名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東編辦發〔2018〕43號)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河口區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考核測評、體檢、考察、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東營市河口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應聘崗位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情況,請直接咨詢各招聘單位。
咨詢電話: 區人民醫院:0546-7711935
區中醫院:0546-3082269
區職業中等學校:0546-3652836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0546-3650218
監督電話:0546-3652303(區衛生健康局)
附件1.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附件2.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附件3.2020年河口區衛生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東營市河口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