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市自然資源局政府購買服務類人員招聘40人公告
來源: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8-05 08:40:06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政府購買服務類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湛江市自然資源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非編制)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崗位:
(一)招聘崗位:自然資源執法輔助崗位(非編制)
(二)招聘對象。符合崗位專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專業需求詳見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性質和薪酬待遇
用工性質為勞務派遣工作人員(非編制),由市自然資源局委托相關勞務公司與受聘者簽訂聘用合同。確定為聘用人員后,簽訂勞動合同,首次聘用期為2年。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的月薪為3300元(含“五險一金”);試用期合格后為正式聘用人員,正式聘用后待遇為5萬元/年(含五險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咨詢電話:0759-3399183
2、報名地點:湛江市自然資源局人事科(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號)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專業需求進行報名,填寫好《湛江市自然資源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附件1)并自行打印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粘貼本人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連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報名時間截止前送湛江市自然資源局人事科(302室)。
(三)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崗位)進行報名。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若開考比例不足,則相應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湛江市自然資源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將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通知(資格審核未被通過的,將不另行通知)參加筆試考試。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進行,不指定復習考試資料。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筆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進入考場的視為放棄筆試。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此比例時,按實際筆試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
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筆試準考證、有效二代身份證、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市自然資源局劃定。
(六)體檢和考察
考察和體檢根據考試的綜合情況,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1:1)確定考察對象人選,由市自然資源局組成考察組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所在地)了解其政治思想品質作風表現等情況。對通過考察的人選,由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安排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出現招聘崗位人數不足的,經市自然資源局領導批準,可以從考生中按綜合考試成績的名次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考察和體檢。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分別在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湛江市自然資源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應聘人員應提前了解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強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應聘。
(一)了解疫情防控信息。應聘人員應提前通過國務院官方網站或微信客戶端“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模塊,動態了解本人所在地區風險等級,并在“疫情防控行程卡”模塊查詢本人14天內旅居史信息。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應聘人員,須提供近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
(二)申報個人健康碼。應聘人員應提前在粵省事微信小程序或APP客戶端如實登記個人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信息,并生成個人“粵康碼”。如“粵康碼”為非綠碼人員,須提供近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
(三)配合現場防疫檢測。應聘人員在報名或參加各項考試前,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自備),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主動出示“粵康碼”,并接受體溫檢測。體溫≥37.3℃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報名及各項考試。持非綠碼、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應聘人員,未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的,不得參加報名及各項考試。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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