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麗水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15人公告
2020年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3.戶籍要求龍泉或龍泉市生源,以2020年8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要求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4.文化程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并在2020年8月1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具體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一樓大廳(中山西路53號)
3.報名所需材料: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2020年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報考所需要的證明材料。確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核減招聘計劃將在龍泉市政府網上予以公布。
(二)體能測試。
1.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憑本人身份證和體能測試通知書、《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防控承諾書》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科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為800米)、俯臥撐(女性為仰臥起坐)、立定跳遠等4個項目,每項100分,共400分(打分標準參照《麗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達標標準》執行)。
3.體能測試后,測試合格人員不足招聘計劃數1倍的,將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核減招聘計劃將在龍泉市政府網上予以公布。
(三)確定入圍面試對象。
體能測試合格者(總分160分(含)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前到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509辦公室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2天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體能測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成績:
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4×40%+面試成績×6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體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龍泉市政府網公布,總成績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
(六)體檢、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職位標準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放棄體檢、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龍泉市政府網予以公布。
(七) 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龍泉市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根據公示結果情況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若聘用期間,聘用人員因各種原因解聘出現工作崗位空缺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若總成績相等,以體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未聘用人員的遞補資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崗位錄取人員的首批報到時間為準開始計算)。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采用勞務派遣合同制,錄用后參照《龍泉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管理,如能勝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資待遇參照相關編外用工待遇執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體能測試的考生應在測試前14天申領麗水“健康碼”。“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體能測試。“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考生,須在我省定點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78-7753709)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體能測試。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試。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體能測試。
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報名時,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防控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其誠信檔案,若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有關人事考試規定執行。
(三)各科目(體能、面試)考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信息,統一在“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微信公眾號和龍泉政府網(http://www.longquan.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0578-7753709
監督電話: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0578-7260021
附件2:2020年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
龍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