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南京航道局招聘公告
長江南京航道局是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所屬的事業(yè)單位,負責長江干線瀏河口至上巢湖818.6公里航道的規(guī)劃、建設、管理、養(yǎng)護等工作。
一、招聘計劃
長江南京航道局面向社會招聘長江鎮(zhèn)江航道處一線船員崗位短缺專業(yè)人才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和資格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為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船舶機電、機電一體化、船舶工程、船舶電氣、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自動化、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船舶電子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與自動化、船舶電子電氣技術、船舶電子電氣、船舶工程技術或電氣工程及自動化。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參加工作時間計算到2020年7月31日)。
4.持有海洋一、二等高級船員(輪機長、大管輪)、內河一類船舶(含自航、非自航)高級船員(輪機長、大管輪)或內河二類船舶(含自航、非自航)輪機長適任證書。
5.年齡在40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到45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交通技術能手”、“先進工作者”、“標兵”、“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稱號的;
2)持有海洋一等或內河一類船舶(含自航、非自航)輪機長適任證書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6.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國家或地方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
三、報名方式與時間安排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請應聘人員填寫《長江南局航道局短缺專業(yè)人才招聘報名表》(見附件)并攜帶以下報名資料到長江南京航道局人事教育處(南京市鼓樓區(qū)公共路64號508室,聯(lián)系電話:025-58996836)進行現(xiàn)場報名:
1.1寸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信網(wǎng)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驗證。
5.滿5年有效社保繳費證明和勞動合同(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
6.專業(yè)資格證書或資格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時間安排。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8月17日9∶00至8月18日17∶00,應聘人員現(xiàn)場接受資格審查。
四、面試
(一)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成績將在長江南京航道局網(wǎng)站(http://www.cjhdj.com.cn/zzq/njhdj/)上公布。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應試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五、考核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組織考核和體檢。
考核主要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體檢在南京市“三甲”以上醫(yī)院進行,原則上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崗位任職條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出現(xiàn)考生自愿放棄、考核或體檢不合格情況的,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擬聘人選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長江南京航道局網(wǎng)站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以用人單位通知報到時間為準)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參加現(xiàn)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xiàn)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不服從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信息及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發(fā)現(xiàn)聘用人員提交的相關信息及材料存在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取消聘用。
(四)咨詢、監(jiān)督電話:
長江南京航道局人事教育處025-58996836;
長江南京航道局紀檢監(jiān)察處025-58996905。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