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公告
為優化我縣人才隊伍結構,引進高素質人才,解決在外教師工作、生活的實際困難,穩定教師隊伍,根據《事業單位管理條例》及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規定,經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2020年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實施方案。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師德與實際并重的原則;
(三)堅持編制管理、空崗選聘、資格準入的原則;
(四)堅持科學配套,結構合理和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夫婦一方為郟縣籍,或親屬在郟縣工作、生活,或雖無直系親屬在郟縣但有意愿到郟縣工作的郟縣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
(二)選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在中小學任教,具有事業單位編制且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年度考核符合規定);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承擔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為我縣公辦學校教學崗位。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地址:郟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報名時需攜帶下列證件:
(1)本人填寫的選聘報名表(見附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2)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年度考核、榮譽證等符合選聘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均用A4紙打印);
(3)個人簡歷(個人基本情況、個人經歷及獲獎情況)一份;
(4)原工作單位出具的業務能力評價、思想品德鑒定證明;原工作單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5)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在編證明。
2.報名時間:2020年8月14日——8月21日
(二)資格審查
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資格審查組,對報名人員報名各項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審核擬聘人員的檔案材料。
(四)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選聘人員,報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聘用及崗位分配
擬選聘人員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編教師辦理人事調動、編制等手續。
按照“對等安排”原則,兼顧學科需求,原在高中任教的,安排到我縣高中任教;原在初中任教的,安排到我縣初中任教;原在城區學校任教的,安排到我縣城區學校任教;原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安排到我縣農村學校任教。
服務期三年內不得流動。
六、工作要求
選聘工作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并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選聘人員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選聘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選聘活動。
七、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2020年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見附件
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郟縣教育體育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選聘工作。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郟縣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郟縣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及咨詢電話:0375——5577001
監督電話:0375——5577688
附件: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