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天元區招聘優秀教師29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優秀教師29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天元區教育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教師29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工作人員;
6.參加天元區教師招聘考試擬聘用后放棄、新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消聘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指2018年、2019年);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招聘每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8 日 ——8月20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
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二樓222室。
3.報名方式
采用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代替報名。
4.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應聘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登錄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自行下載《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
5.報名材料
(1)《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崗位要求的基礎教育階段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6)符合報名條件的榮譽證書及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7)近一年聘用合同及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計算時間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均不計算為工作經歷)。
(8)《招聘優秀教師崗位聘任承諾書》(見附件3)。
(三)資格審查
1.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者所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
考試采取上微型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
(1)上微型課。根據應聘職位學科,進行8分鐘上微型課,備課時間為15分鐘。以百分制量化評分。上微型課成績低于80分者(不含80分),直接淘汰,不進入答辯環節。
(2)答辯。上微型課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的考生,進行現場答辯。以百分制量化評分。
(3)成績合成
總成績=上微型課成績×70%+答辯成績×30%
上微型課、答辯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排名末位的考生,如上微型課、總成績均相同的,加試答辯,以加試答辯成績高者進入)。
(六)體檢
統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遞補
如有體檢、考察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含自動放棄應聘的人員)的招聘職數,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九)公示與聘用
(1)公開招聘教師,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和招聘崗位統一分配到學校。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新聘用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4)試用期為六個月。
(5)簽訂服務期限承諾書。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師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期承諾書。
六、特別提示
1.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申領并提供本人電子健康卡,持有電子健康卡綠碼且現場體溫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參加報名和考試。
七、咨詢
0731-28665200(周老師、胡老師、艾老師)
咨詢時間: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二樓區教育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八、監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天元區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及市人社局、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區紀委監察委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731-28665289 天元區紀委
0731-28665957 天元區人社局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附件1:株洲市天元區2020年公開招聘優秀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