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高新區招聘小學在職優秀教師25人公告
為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示范實驗區建設,適應鄭州高新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鄭州高新區管委會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小學在職優秀教師25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中小學在職優秀教師。
二、招聘學科及名額
小學(25人):語文10名、數學10名、英語5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備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語文學科須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資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五年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6)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資格條件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2.任職資格:具備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小教一級(或職稱過渡后的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與報考學科一致),報考崗位以教師資格證上認定的學科為準。
3.業績條件(2010年至今必須獲得以下獎項之一):
(1)特級教師;
(2)省級骨干教師、省級優秀教師、省級優秀班主任、省教研室組織(與報考學科一致)的觀摩課或示范課、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3)鄭州市骨干教師、鄭州市優秀教師、鄭州市優秀班主任、鄭州市教研室組織(與報考學科一致)的觀摩課或示范課、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4)地市級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學術技術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教研室組織(與報考學科一致)的優質課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鄭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發布。招聘過程中的相關補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僅在“鄭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本人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8月25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鄭州中學東南門(櫻花街2號)
4.報名時攜帶:
(1)網上下載填寫《鄭州高新區2020年招聘在職優秀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填寫至“本人承諾”一欄,正反面打印,并粘貼好照片,另外需準備2張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證件近照)。
(2)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及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相關業績證書(含相關登記表、表彰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按照以上順序裝訂。
5.資格審查: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6.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請認真閱讀《鄭州高新區2020年公開招聘在職優秀教師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見附件2)和《鄭州高新區2020年公開招聘在職優秀教師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3),并按照相關要求執行。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所有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面試準考證,按照通知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面試。未按要求參加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形式進行,試講和答辯共計15分鐘(試講10分鐘,答辯5分鐘),滿分為100分。
面試成績達到85分及以上人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與擬招聘崗位人數1.2: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末位成績并列者,且超出招聘計劃時,所有并列人員均進入體檢環節。如本學科面試成績85分以上人員達不到1.2:1,逐步遞減至1:1,并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
(四)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崗,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根據面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進行考察。在考察過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崗,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同等條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優先進入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由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待遇
新招聘人員入職后,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各項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
(一)報考人員未按照鄭州高新區2020年招師公告及相關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在招教期間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棄權。
(四)受聘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受聘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鄭州高新區管委會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七)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371—60923660 86555062
附件2:鄭州高新區2020年公開招聘在職優秀教師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附件3:鄭州高新區2020年公開招聘在職優秀教師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