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衢州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30人公告
2020年衢州市人才“編制池”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適應衢州新一輪發展對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四省邊際人才新高地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打造人才集聚“橋頭堡”,不斷提升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專業化水平,根據《關于打造更優人才生態推動衢州大發展快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衢委發〔2020〕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引進一批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誠邀全球英才攜手奮進、共創未來,繪就“活力新衢州、美麗大花園”。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30名。具體引進的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引進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13日后出生);
3.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條件,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符合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衢州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不宜作為引進對象。
三、引進程序辦法
本次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信息,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通過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州人才網,前程無憂網、智聯招聘網等人才招聘網站,相關高校就業網等統一發布。具體引進工作由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組織實施,按報名、資格比選、面試面談、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開始至2020年9月13日17:00。本次引進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應將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壓縮為一個文件(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發送至電子郵箱lyyrcyp@163.com:
1.《2020年衢州市人才“編制池”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詳見附件2);
2. 身份證;
3. 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要求提供本科、研究生學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 能反映個人學術科研水平、工作業績、學業成績等的相關材料(其中“雙一流”本科生需出具個人學業成績在畢業院校本專業排名前50%的證明);
5. 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
(二)資格比選
資格比選由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負責實施。根據報名材料,對報名者所學專業、工作經歷等崗位要求匹配度,在校學業成績、獲獎情況、業務能力或工作業績等進行資格比選,按不低于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面談對象。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低于1:3比例的崗位,核減相應崗位計劃引進數量。
(三)面試面談
面試面談由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負責實施。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形式另行通知。
面試面談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綜合素質、專業素養、適崗能力、素質潛能、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現。面試、面談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為入圍對象。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談的,視為放棄資格。
(四)考核體檢
面試面談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引進計劃崗位1:2確定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在通過考核人員中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其中崗位招考數2個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面試面談、考核、體檢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確定擬聘人員應在各聘用單位規定時間報到并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崗位空缺是否遞補,由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研究決定。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事項
(一)人員聘用后,符合相應條件人員可享受下列人才政策:
1.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應層次人才,給予60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100萬元左右),每年發放2萬元人才津貼。
2.對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雙一流”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相應層次人才,給予30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50萬元左右)。
3.對其他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緊缺急需專業的“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給予15平方米面積的購房補助(25萬元左右)。
4.對暫未購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緊缺急需專業“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三年內每年按當地當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年度總額的60%給予租房補助(每年1.2萬元左右)。
5.對入選市“新115 人才工程”的,分別給予5 萬元、2.5 萬元、1 萬元人才津貼;對入選衢州市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2萬元獎勵。
(二)本次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2020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聯系。
(三)本次納入人才“編制池”周轉編制管理的崗位,是專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緊缺急需優質高端人才所設置的事業編制崗位,在崗人員均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納入機構編制實名制數據庫統一管理。人員聘用后,將統一分配至各市屬事業單位。所聘人才第一年與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及用人單位簽訂《衢州市人才“編制池”聘用人才三方補充協議》,并由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會同用人單位共同考核。考核優秀人才,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其后續的培養和使用予以重點關注。
(四)報考人員對本引進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列單位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0-3081906、3087081
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0570-3831616、3854005
未盡事宜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共同研究決定。
附件1.2020年衢州市人才“編制池”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計劃表
附件2.2020年衢州市人才“編制池”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浙江省綠色產業發展研究院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