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嘉興嘉善縣事業單位招聘15人公告
2020年浙江省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及“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切實加大我縣急需人才引進和開發力度,經研究,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及“雙一流”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和“雙一流”高校畢業生15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2020年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及“雙一流”高校畢業生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其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的專業須為一流學科,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可放寬至所有學科。
2.已取得國(境)外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前200名高校(附件3)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留學回國人員,同時獲得國家教育部海外碩、博士學歷(學位)認證,所學專業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所學主要課程確定。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取得外國國籍或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
(二)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力。
(三)年齡要求:
1.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四)2020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12日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五) 留學人員須在2020年9月12日前取得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八)已錄用到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
(九)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1.有失信人記錄、治安刑事處罰記錄,在校就讀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組織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發送電子郵件的報名方式,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報名辦法: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4)電子版,連同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5),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等以“壓縮包”的方式統一發送到各單位電子郵箱,標題統一為:“姓名+畢業院校+學歷”。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壓縮包盡量不超過10M,并注意核實郵件是否發送成功。
(二)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考試人員名單,并向入圍考試人員發放考試通知書(電子郵件形式)。入圍考試人員與招聘崗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2:1。未達到2:1的崗位則予以取消。
(三)資格復審
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報名時提供的所有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材料不全或者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如報名合格人數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20倍及以上,增加面談環節,按招聘計劃數10:1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自動淘汰。面試時間(初定9月上旬)、地點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相關事項均在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公布,敬請關注。
(五)體檢考察
面試合格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標準執行。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于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善人事人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公示后,經查實有影響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8月28日前)申領嘉興“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二)以下情形考生經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本次招聘工作考務辦公室(聯系電話:0573-84126195)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發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院檢測排查,核酸檢測陰性,可在防控措施完善到位的情況下參加考試。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
(四)其他要求。
1.資格復審時,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并填寫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試期間須全程戴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考試期間若出現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桐做好準備。
公告發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資格復審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或故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影響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對入圍資格復審并前來嘉善參加考試的人員,給予相應的交通補貼。補貼標準:嘉興市外浙江省內的300元,其他省(市、自治區)的600元。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3-84126195
監督電話:0573-84235012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附件1:2020年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及“雙一流”高校畢業生計劃表
附件3: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高校名單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