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貴州遵義市播州區委巡察辦選調2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遵義市播州區委、區政府同意,遵義市播州區紀委區監委、遵義市播州區委巡察辦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數量
本次計劃選調工作人員職位10個,其中,公務員職位5個,事業人員職位5個。具體職位要求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范圍
1.公務員職位:選調人員從遵義市播州區區直行政機關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中選調。
2.事業人員職位:選調人員從遵義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中選調。
三、選調對象資格條件
(一)選調對象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忠誠、干凈、擔當。
2.熱愛黨的紀檢監察工作,具有斗爭精神和斗爭本領,公道正派,堅持原則,謙虛謹慎,襟懷坦白,勤奮敬業,甘于奉獻,保守秘密,清正廉潔。
3.具備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含試用期,錄用前在鄉鎮、村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者有入黨意愿的同志。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0年8月29日計算。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紀、政務處分的。
3.選調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4.新錄用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含試用期,錄用前在鄉鎮、村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
5.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7.其他不得參加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微播州、播州清風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公告。
(二)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8月29日至9月6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如不能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具體步驟為:報考者如實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需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審查同意報考,加蓋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并提供電子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公務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事業人員提供《遵義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復印件;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需單位蓋章或組織人事檔案部門蓋章。
2.資格初審
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報考者提交的相關資料后,現場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若發現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在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
(三)考試
1.筆試(40%)。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人員憑居民身份證與準考證參加考試,實行百分制,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紀檢監察及巡察等常用業務知識。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若單個職位報考人數少于30人的,不進行筆試,直接舉行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60%)。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公告另行通知。
加分:報考者獲得法律執業資格A照或經濟師、會計師、審計師等以上職稱的,在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上分別加0.5分,最高加1分。在報名時如實填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并提供佐證資料原件進行審查,如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加分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當地有關部門。
(四)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比例1:1確定考察人選。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成績出現并列的,共同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法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等方面情況,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綜合考察是否適合紀檢監察工作并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及其近親屬是否有嚴重刑事犯罪等情況進行政治審查,并如實記錄。
考察工作由區紀委區監委牽頭,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參加。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五)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召開區紀委常委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匯報,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
(六)體檢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為擬選調人選后在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公示環節取消選調資格而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八)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調動手續應于兩個月內完成,逾期無法辦理調動手續的取消調動資格。
五、紀律監督
公開擇優選調工作是各級機關單位選拔優秀人才的一種重要方式和途徑,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樹立重視基層用人導向、保證黨政領導機關與基層密切聯系的重要舉措。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均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對在公開選調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的,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1-27251920(遵義市播州區紀委區監委干部室)
監督電話:12380
六、其他
本次選調事宜均在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ybz.gov.cn)進行公示。
本次選調未盡事宜,由公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遵義市播州區紀委區監委遵義市播州區委巡察辦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