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通遼奈曼旗引進駐鎮學校緊缺人才40人公告
奈曼旗2020年公開引進駐鎮學校緊缺人才公告
根據《奈曼旗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奈黨辦字〔2019〕23號)及相關要求,擬為駐鎮學校引進緊缺人才40名,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小學文化課教師4人,初級中學文化課教師10人,普通高中(含民族職專文化課)教師24人,民族職專專業課教師2人。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引進范圍及條件
(一)引進范圍
文化課教師。具備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普通全日制應往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美術、體育崗位應為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相一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備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基礎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備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含“985”“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須一致,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但在錄用后試用期內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能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
專業課教師。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相一致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民族職專專業崗位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擬聘用人員試用期后無教師資格證不予轉正)。
汽車機電維修教師崗位專業為:汽車工程、汽車服務工程、交通設備與控制、輪機工程;產品設計教師專業為:平面設計、圖形圖像處理技術。
(二)引進條件
1.基本條件。品行端正,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教育事業,有責任心和奉獻精神;身體健康,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素質和基本條件。
2.年齡條件。報名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蒙漢兼通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允許報名:
①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正式編制),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奈曼旗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
②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③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④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選崗、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引進人才公告在奈曼旗政務網、奈曼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8月27日--2020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報名地點:奈曼旗諾恩吉雅大樓二樓東側會議室
聯系方式:0475--4213400 0475--4213633
(1)報名者本人到現場報名,準確填寫《奈曼旗公開引進駐鎮學校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本人近期同版2寸藍底免冠照片4張。
(2)按學科報名,報名者需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查詢結果備案表、畢業生檔案、戶口簿和二代身份證,上述所交證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時收取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50元/人,共計70元/人。
(三)資格審查
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引進條件或者偽造證件、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試
考試以試講的方式進行。文化課教師面試以現行高中教材為試講內容;民族職專專業崗位面試以相應專業教材為試講內容。總分為100分,不設開考比例,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現場備課,準備時間為40分鐘,試講時間為15分鐘。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相關修訂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2.考察。考察由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按德才兼備標準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及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和選崗
1.公示。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舉報者要用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便調查核實。
2.選崗。公示結束后,沒有異議的擬聘人員進行選崗,原設定崗位視參考人數可作適當調整,以最后公布學科崗位數為準,選崗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分數相同者通過抽簽確定選崗順序。
(七)聘用
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在入職前須提供上述規定的各類證件,否則不予聘用。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并納入編制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聘人員從聘用之日起5年內(含試用期)不得調離所聘教師崗位。
奈曼旗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