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赤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招聘駕駛員38人公告
2020年赤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駕駛員公告
赤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保障市直黨政機關公務活動出行。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非事業編制在編人員)。
一、招聘崗位與數量
崗位一:招聘A1駕駛員12名。
崗位二:招聘A1以下級別駕駛員26名。
如崗位一招聘人數未達到要求,可將剩余招聘數調至崗位二。
二、招聘條件與要求
(一)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品行良好,敬業精神強,具有較好的語言溝通能力;
(二)高中(或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應聘駕駛員要求機動車準駕車型C1及以上,駕齡不得少于3年;
(四)年齡在21周歲(1999年8月24日前出生)至40周歲(1980年8月23日后出生);應聘人員持有A1駕駛證的可放寬年齡至45周歲(1975年8月24日后出生);
(五)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一)三年內駕駛機動車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三年內駕駛機動車因本人過錯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記滿12分的;醉酒、飲酒駕車的;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
(二)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三)在人社部門組織的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
(四)2021年及以后畢業的在讀學生;
(五)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六)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材料不全、不實、失效或無法辨認的不予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赤峰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新城區臨潢大街寶通大廈)二樓交流大廳。
(四)聯系電話:8364466 8369911。
(五)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為節約時間,可在赤峰人力資源網下載www.cfhr.com.cn,請提前填好);
2、應聘駕駛員提供身份證、高中及以上畢業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
4、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財政廳《關于核定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的規定,報名時收取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合計70元,請自備現金。
四、考試
應聘駕駛員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實際操作三部分,每部分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考試時間:2020年9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筆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名合格人員請務于2020年9月10、11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到赤峰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二樓交流大廳領取準考證。
(二)實際操作和面試
1、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實際操作和面試人員(應聘人數不足1:3比例的招聘崗位如應聘人員符合招聘條件,可進入實際操作和面試)。
2、實際操作科目為汽車駕駛,面試科目為結構化面試。
3、面試和實際操作地點和時間:2020年9月13日(周日)早7:30在新城區臨潢大街寶通大廈1樓集合,統一乘車到考場。請考生于7:00到達集合地點,繳納面試考務費50元,實際操作考務費50元,合計100元,并確認簽字。
面試說明:本次考試設立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結束后,應聘駕駛員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實際操作占50%計算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實際操作成績×50%
五、政審
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由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協調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政審,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三年內無重特大交通責任事故和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證明。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后,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體檢
通過考核的擬聘人員,由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組織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后,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一)根據考試、政審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
(二)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天。
(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現空缺名額的,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后,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八、聘用
由赤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
九、紀律和監督
(一)公開招聘期間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全程紀律監督。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赤峰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赤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