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福州長樂區補充招聘編外合同教師270人公告
來源:長樂區教育局
2020-08-25 16:27:31
2020年長樂區編外合同教師補充招聘公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三部門《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等文件以及長樂區2020年教師招聘的有關規定,現將長樂區2020年編外合同教師補充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高中:招聘具備學歷和學位的研究生(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普通全日制)、具有學士學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需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名稱為準,下同)、教師資格證中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應對口(具體規定見附件1)。
2、初中:招聘具備學歷和學位的研究生(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普通全日制)、具有學士學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需持有高級中學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中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應對口(具體規定見附件1)。
3、小學:體育學科招聘普通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生,以及具備學歷和學位的研究生(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普通全日制);其他學科招聘師范專業普通全日制大專畢業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以及具備學歷和學位的研究生(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普通全日制)。需持有高級中學或初級中學或小學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中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應對口(具體規定見附件1)。
4、幼兒園:招聘普通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生,以及具備學歷和學位的研究生(本科階段所學專業為普通全日制)。需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專業等具體規定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限18至30周歲(即1990.7.31~2002.7.31期間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品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已參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相應學科崗位筆試并取得相應筆試成績(研究生除外);
7、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失信被執行人;
6、已通過全省統一考試招考到我區教育系統工作的在崗教師;
7、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270名,其中高中40名、初中25名、小學158名、幼兒園47名。各崗位招聘人數、報名對象具體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優先用于研究生,剩余計劃用于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畢業生。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畢業生按公布的招聘崗位信息(見附件1)填報志愿,每位畢業生只能填報高中或初中或小學或幼兒園的一個崗位(如:高中語文),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現場提交報名表(附件2)和個人報名材料(附件3)。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24日—27日。
2、報名地點:長樂區教育局第一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
(二)考試:
1、研究生學歷應聘畢業生:經資格審核后,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只進行面試考核。
2、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應聘畢業生: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百分制)和面試成績(百分制)各占50%。按照筆試成績(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省、市有關規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中予以加分)從高到低,以擬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均確定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1)筆試:筆試成績以應聘畢業生參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及取得的相應學科崗位筆試成績為準。筆試成績由筆試原始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
(2)面試: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約3個工作日后登錄長樂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fzcl.gov.cn/)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組織考察和體檢
1、確定考察人選:入圍考察和體檢的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應達60分。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分崗位學科志愿,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末位同分的,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科目分數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若再相同,則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考察人選);崗位只有1人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應達70分方可確定為考察人選。
2、考察辦法:由我局審核畢業生檔案、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件(證明)、審核畢業生在校表現情況以及報考資格等。
3、體檢辦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版)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定,考核合格的畢業生須在我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3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我局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確定聘用對象
考察、體檢結論均為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長樂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clq.fuzhou.gov.cn/)和長樂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予以公示。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正式確定為聘用對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而產生的空額,從考試綜合成績達60分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另行組織體檢和考察。聘用對象應在我局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學校報到,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辦法
聘用對象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自主選擇第一輪招聘后剩余的具體學校(另行公布)。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補充招聘的畢業生為編外合同教師,實行實名制管理,不予解決編制問題。經向區人社局備案后,按照有關規定,與用人學校簽訂勞動合同,一學年一簽。聘用人員每學年年度績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學校按照新學年學科需要予以續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經用人學校續聘的,即視為自然解除勞動合同。編外合同教師若要辭職或參加招聘考試,應提前3個月報告用人學校和教育局同意。
(二)編外合同教師上崗后,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教研、進修培訓、年度績效考核、請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編內教師。
(三)本次招聘的編外合同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本單位編內同類教師標準執行。“五險一金”按我區規定的事業單位繳費基數和比例予以繳交,其中養老保險形式為企業養老保險。
六、其它有關規定
1、考生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年齡等各項相關資格條件截至2020年7月31日。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有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對先上崗的高校畢業在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考生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2、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4、“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5、報名表中的教師資格種類和教師資格任教學科等相關報考信息應嚴格按照證書上的名稱進行填寫。
6、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報名、考試時須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機上下載閩政通app、注冊生成“八閩健康碼”,報名、考試當天須攜帶本人手機以便現場核查健康碼。“八閩健康碼”為綠碼并報告旅居史,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報名點、考點。對持“八閩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疫情風險等級,網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試當天報到時或考試過程中因體溫異常(≥37.3℃),應配合安排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不得參加當日考試。請廣大考生做好相關準備。
請考生認真閱讀和簽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4),于報名當天遞交。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考生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告知長樂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電話: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因雙方聯系障礙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本招聘公告未盡事項,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由長樂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28936296。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
福州市長樂區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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