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儋州市事業單位招聘12人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重要講話和國務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穩定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2020年7月3日十二屆市委常委會第156次會議精神,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及《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堅持人才優先、擇優聘用原則。
二、招聘對象
面向儋州籍(含儋州生源)2020年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儋州人民政府網發布(www.danzhou.gov.cn),發布時間8月24日-8月31日,發布7天。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1日上午08:00-2020年9月15日下午17:3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網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后應及時登錄儋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1)登錄報名網站填寫報名登記表及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報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進入報名專區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寫報名表進行報名。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表》,信息填報不全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上傳證明材料。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②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
③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
④儋州生源需上傳高中畢業證;
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⑥本人近期證明2寸證件照片;
⑦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2020年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公章的如期取得畢業證或學位證的證明。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已過報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2020年9月15日下午17:30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7:30準時關閉。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儋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或指定的報名網站。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考核
考核僅采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報考同一崗位有兩名(含)以上考生出現面試成績并列時,須進行加試(采取面試形式),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
1.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
2.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綜合素質(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考核結果,組織人選進行體檢。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主要是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
(五)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組織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 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由儋州市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
2.用人單位填報《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辦理工資等手續。
六、招聘人員待遇
對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各項紀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嚴格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13005092786
咨詢電話:0898-23333250
附件:
1.2020年儋州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xls
儋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