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眉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89人公告
眉山市公安局關于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和提升公共安全服務水平,經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崗位和專業技能崗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189名。其中,普通崗位181名,專業技能崗位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名額及資格條件見《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能崗位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2)。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且符合職位條件及學歷要求的人員(各崗位具體條件及學科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2、3)。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勤務輔警:年齡18至28周歲(1991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7日),特戰車輛管理維護崗位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搜排爆、醫療護理崗位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文職輔警:年齡18至35歲(1984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7日出生)。
4.熱愛公安工作;
5.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勤務輔警:男性身高凈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凈高1.58米及以上;文職輔警:男性身高凈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凈高1.58米及以上。無其它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5.有其他不良行為,或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rsks.com.cn),眉山公安信息網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從2020年8月27日9時至2020年9月9日17時止,報名地點在眉山市公安局原駕駛員考試中心(報名考生統一從東坡區文定街340號進入)。報名時須攜帶《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4)或《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能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5)、《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附件7)、本人身份證、畢業證、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張(并提供電子照片)及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復轉退軍人還需攜帶復轉退等相關證件(以上證件、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資格初審。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發放《準考證》。報名時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資料或未按時提交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報名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四)職位調整。招聘名額與報名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調減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調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情況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rsks.com.cn),眉山公安信息網上公告。
(五)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對象為報考普通崗位輔警且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測試成績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附件8)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附件9)執行。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測試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記載為準。體能測試成績現場公布。
(六)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和業務技能操作考試,筆試對象為報考普通輔警崗位且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和報考專業技能輔警崗位且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筆試主要考基本法律常識,范圍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分值100分)。業務技能操作考試對象為報考專業技能輔警崗位的人員,考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基本業務技能操作(分值50分),得分同筆試分值累加。
報考普通輔警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和報考專業技能輔警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報考專業技能輔警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同時根據通知參加業務技能操作考試。
筆試及業務技能操作考試的時間、地點、成績及成績排名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rsks.com.cn)上公布。
依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對報考人員筆試或筆試、業務技能操作考試累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考試成績相同的,下列人員優先參加體檢:(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官);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院校畢業生;(2)經測試,具有以下特長的人員:擅長用藏、維、彝等少數民族語言進行交流、翻譯;掌握排爆、突擊攻堅、攀登技能等。
(七)體檢。體檢標準應符合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10)。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的缺額,在參加筆試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事宜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rsks.com.cn)上公布。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八)政審。體檢合格人員在體檢結果公布后7日內提供手續完善的《眉山市公安機關2020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審表》(附件6)。市公安局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完成體檢。
(九)公示。對政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rsks.com.cn)上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群眾如有情況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紀委派駐眉山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反映。經公示無反映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市公安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間擬聘人員自動放棄等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及崗前培訓。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與眉山市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二個月。
招聘結束后,統一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不合格的視為不符合聘用條件,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眉府辦發〔2017〕43號)規定執行,并辦理“五險一金”。實行“固定工資+級別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資增長機制。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紀委派駐眉山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28-38167851。
六、疫情防控與管理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請廣大考生嚴格按照眉山市公安局《關于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和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項的公告》執行。
七、其他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167539。
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附件2.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能崗位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附件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
附件4.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5.眉山市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能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7.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附件8.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附件10.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