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遼寧鞍山市第三醫院招聘合同制人員42人公告
鞍山市第三醫院2020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公告
為適應醫院發展和工作需要,依照關于印發《鞍山市公立醫院聘用合同制醫生(護士)請示報告制度》和《鞍山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鞍衛發[2019]74號)精神,鞍山市第三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護理年齡滿25周歲及以下( 1995年8月25 日(含)至2002年8月24日(含)期間出生); 其他崗位年齡滿35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25日(含)至2002年8月24日(含)期間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職工作,有責任心。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技能條件,服從工作分配。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尚未解除的;曾被辭退、開除公職或學籍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7、招聘崗位、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相關事宜可通過鞍山市第三醫院官方網站、鞍山市第三醫院微信公眾號招聘公告查詢。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受理他人代理報名,不收取費用。
報名時間: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8:30—16:00。
報名地點:鞍山市第三醫院機關二樓人事科。
政策咨詢電話:0412-6625155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主要包括崗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性別、學歷、專業等。考生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經查實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2)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在校證明。
(3)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導致后果,由應聘人自負。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者需攜帶:(a)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b)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或護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證明(有單位者)、學位及學歷證明 (應屆畢業生);(c)現場填寫《鞍山市第三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一份;(d)兩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招聘崗位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2時,可調整崗位招聘計劃。確為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的,經研究確定,可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5)《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護理:考試內容為內、外、婦、兒等專科護理學及基礎護理學。
醫療:臨床醫學、麻醉學、影像學等專業知識。
計算機:醫院管理學、醫學統計學、Oracle數據庫管理及應用。
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成績發布: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將于考試第二天在醫院網站上發布。
3、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進入面試環節,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如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者,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面試人選。面試遞補工作應在面試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公布。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儀表儀態、表達反應能力及相關專業知識現場打分。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生總成績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優先錄取。
具體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體檢應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醫院進行。嚴禁任何組織、單位、個人干預體檢醫院做出體檢結論。體檢醫院招聘人員的,不能在本院進行體檢。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應在規定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須在接到應聘者申請后7日內安排復檢。復檢在原體檢醫院進行的,原體檢醫生不參加復檢。復檢另選體檢醫院進行的,復檢醫院應當不低于原體檢醫院資質。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應聘者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體檢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遞補僅限一次。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需遞補的,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確定遞補人員應在一周內完成,遞補僅限一次。
七、公示與聘用
用人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后,匯總并填報《鞍山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擬聘合同制人員公示信息表》,報市衛健委。并在鞍山市第三醫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平臺上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疑義人員,要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擬聘用人員條件應與招聘崗位要求、公示信息相符合,否則不予聘用。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試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實行試用期制度,在試用期間,執行見習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合格后,執行見習期一年(包括試用期),如符合轉正定級資格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比照國家衛生事業單位同等學歷、同條件人員執行。
九、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收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將解除聘用關系,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電話:0412- 6611942
十、特殊說明
1、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到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簽訂聘用合同書的人員實行備案管理,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應聘者在報名和考試時均應佩戴口罩,并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碼”健康通行碼,配合體溫檢測。從境外和國內疫情重點地區來應聘者需提供近7天內本人核酸陰性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