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就業援藏事業單位專場招錄8人公告
來源: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08-28 11:29:02
上海市2020年就業援藏事業單位專場招錄公告
為幫助西藏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滬就業,經與上海市商定,現就上海市2020年專招西藏生源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上海市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西藏生源(高考時戶籍為西藏)并符合招考條件的普通全日制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黨的領導,堅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3.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0年8月26日為準(按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資格證書等條件,詳見對應崗位附件。
?。ㄈ┯邢铝星樾沃坏娜藛T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在職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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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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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報名時間:2020年8月28日至9月2日(工作日,9:30-12:30,15:30-18:00)。
2.現場報名地點: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拉薩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號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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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報名須攜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照片1張及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其中2020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由上海市人社局確認。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此次崗位專招只能選擇報考1個崗位。
四、筆試考試
9月5日統一進行筆試考試,由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組織,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面試考試
此次專招工作均設面試考試,由上海市人社局聯合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
六、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可以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上公示。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可以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八、聘用
?。ㄒ唬┕窘Y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連同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轉上海市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ǘ┍黄赣萌藛T按相關政策規定辦理聘用手續。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20年的,可視為2020年畢業生)。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被聘用人員逾期不報到的(自接到通知7日內),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聯系電話:0891-6845857。
西藏自治區就業援藏辦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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