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臨沂郯城縣補充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47人公告
2020年郯城縣補充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根據《山東省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魯人社字〔2020〕36號)、《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臨政發〔2019〕4號)等,結合我縣公益性崗位的缺崗情況擬面向社會補充招聘147名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對象:郯城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認定就業困難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中專(高中)及以上畢業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或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或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
(3)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的;
(4)特困畢業生或高校學習期間享受助學貸款的;
(5)辦理失業登記手續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的;
(6)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成員;
(7)臨沂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家庭的。
4、已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
根據《山東省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制度實施細則》“第十條建立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在符合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條件的前提下,依序優先安排零就業家庭成員、建檔立卡適齡貧困勞動力、大齡就業困難人員;同一群體人員的安置順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業家庭成員優先)、年齡(年齡大的優先)、登記失業時間(登記失業早的優先)三項因素確定”。本次公益性崗位招聘,依據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結合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薦等情況,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確定崗位擬用人員。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報鄉鎮崗位人員到報考崗位所在鄉鎮的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提交材料,由鄉鎮審核后統一報縣人社局;報其他崗位人員到郯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科(師郯路15號縣人社局1209室)提交材料。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報名時須從“郯城縣政府網”網站下載并填寫《郯城縣就業困難群體公益性崗位就業登記表》(須鄉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蓋章)和《郯城縣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認定表》(須鄉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蓋章),由本人攜帶個人二代身份證、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和本人頁)、畢業證、報到證、《就業創業證》(戶籍所在地鄉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辦理)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其中:
(1)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還需提供家庭戶口簿和其他成員的《就業創業證》(失業狀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還需提供家庭成員未轉移就業及貧困證明;
(3)屬單親家庭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屬被征地農民的還需提供失地證明;
(5)屬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供相關認定材料。
(6)屬“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的,由縣人社局統一核查。
報名結束后公示三天,無異議的進入考察范圍。
2、考察、體檢和公示。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條件和報名人員的基本情況,依據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進行排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員。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
對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進入考察范圍人員中按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排序機制進行依次遞補。
3、聘用。考察、體檢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崗位管理和工作期限
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用人單位履行用人管理主體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崗位期限為:除自首次上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的就業困難人員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錄用人員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期滿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個人自主擇業。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咨詢電話:0539-6221600
監督電話:0539-6107979
郯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