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遴選選調7人公告
為了加強隊伍建設,落實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生態環境工作注入新鮮血液,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和《關于印發<州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州組發〔2019〕10號)等有關規定,經州生態環境局黨組研究,報經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同意,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遴選(選調)崗位與計劃
共遴選(選調)工作人員7名。遴選(選調)崗位詳見《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2020年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遴選(選調)范圍
報考機關工作人員崗位需為全州在編在崗機關(參公)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報考事業崗位需為全州在編在崗機關(參公)單位科級及以下人員,全州在編在崗全額事業單位管理七級及以下、專技人員。
四、遴選(選調)條件
參加遴選(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指1989年 8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指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應工作經歷,詳見崗位計劃表要求(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或新提拔未滿一年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上午8:00至 9月 9日下午5:30。報名地點: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人事教育科(吉首市文心路1號乾州農貿市場旁州生態環境局辦公樓502室);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者每人僅限選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料:1、《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2020年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聘登記表等身份證明復印件;6、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正式入編后的工作經歷)證明。報名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的規定獲批后方可報名。專業認定參照《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
(二)資格審查
州生態環境局人事教育科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情況上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面試對象。
(三)考試
所有崗位采取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當場通知本人,并在州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公開。崗位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據報名情況,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考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分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見準考證)。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由州生態環境局人事教育科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機構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考察由州生態環境局人事教育科牽頭組織實施。派出兩名以上的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干部(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相關業務部門人員組成。根據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
體檢、考察階段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造成崗位計劃空缺,從相應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
(五)公示與調動
體檢、考察合格者名單在州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有試用期要求的,試用期間,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無試用期要求的,直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選調)資格。公示階段崗位計劃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本公告由州生態環境局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州紀委監委駐州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對本次遴選(選調)工作全程監督。
考務咨詢電話:0743-8262086
監督舉報電話:0743-8239383
附件:
1.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2020年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2020年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湘西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