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市公安局招聘輔警207人公告
為緩解公安機關警力不足,根據《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桂政辦發﹝2017﹞20號)和《玉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玉政辦發﹝2019﹞17號)的精神,玉林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7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7名(男167名,女24名,不限性別16名),其中:巡警支隊25名(男),交警支隊62名(男49名,女5名,男女不限8名),看守所20名(男),戒毒所12名(男8名,女4名),拘留所7名(男),特殊病區管理所20名(男18名,女2名),機場派出所1名(女),玉州分局40名(男22名,女10名,男女不限8名),福綿分局20名(男18名,女2名)。
具體崗位情況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
玉林市(戶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均可)。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公安工作;
(二)應聘人員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9年9月7日-2002年9月7日出生),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三)身心健康,具體要求詳見職位計劃表(附件1)。
(四)公安機關規定的其它條件。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
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正在公安機關服務,勞動合同期限未滿或未解除勞動關系的;
7.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認定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員一律實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根據月度工作表現,月工資待遇為2700-4350元(含單位和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部份費用)。年終根據年度工作表現發放年終績效獎金。
(五)享受帶薪休假、伙食補助、年度體檢等相關福利待遇。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址:玉林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玉林市玉州區教育東路中段,即玉林市廣瑞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汽車檢測站旁)。咨詢電話:0775-2582429,0775-2384051。
3.報名材料:
①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簿、駕駛證、技術資格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藍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②自行在網上下載《玉林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并如實填寫。如發現弄虛作假,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報名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玉林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公示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六、考試程序
考試程序分為筆試、體能測試、面試。
(一)筆試
1.考試范圍見《玉林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練習題庫》(見附件3)。內容以常識性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的綜合性知識為主要內容,考試練習題庫將通過玉林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公布,供參考人員練習。
2.筆試采取上機考試方式進行,電腦隨機出題,現場電腦評分,現場公布分數;題型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0分鐘。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公布:在玉林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公布。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參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詳見附件4)。體能測試項目為:1、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10米×4往返跑,體能測試滿分100分。
1.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公布:在玉林市公安局門戶網、微信公眾號、微博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崗位相關工作知識、臨場應變、分析判斷、語言表達能力。
進入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120分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2比例進入面試,如未達1:2比例,則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公布:在玉林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公布公布。
(四)總成績及同分處理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20%,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以體能測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五)成績運用
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在本次公開招聘結束后一年內有效,如所報考崗位出現缺額,經市局黨委批準可在本單位面試合格的未聘用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
七、體檢和考察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操作規程執行。招聘職位計劃表對視力、身高有特定要求的,按職位計劃表要求。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
(二)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和考察政審。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心理健康情況和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現實表現、以往工作實績、廉潔和遵紀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考察對象進行報名資格復審。
因體檢或心理健康測試、考察不合格而出現崗位人選缺額的,在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經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心理健康測試及考察政審合格的,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玉林市人社局、玉林市公安局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咨詢機構:玉林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科
咨詢電話:0775-2582429
附件:
玉林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